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徐蕾
小区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小区的视角虽然不大,但却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角吹响以来,宿州市各相关责任单位,坚持为民创建的理念,把老旧小区的改造作为“创城”工作的重点,从细处着眼、从实处着手、从根处着力,综合整治老旧小区环境卫生,着力改善小区面貌,进而提升辖区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今年8月底,宿州市5个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就已全部完工。之所以能够提前全面完成城市老旧小区整治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得益于宿州市一直以来超前部署行动、过程动态管控、落实长效管护及坚持“三问于民”。
在笔者看来,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三问于民”尤为重要。所谓“三问于民”,分别是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让居民真正参与进来,变“要我建”为“我要建”,因为“改”是为老百姓而改,那么怎么“改”、“改”成什么样自然要问问老百姓的意见,这样改造后的小区才是真正为民所需的小区。也只有是合乎居民心意的“改”,才能令老百姓从“自清门前物”到走出家门参与建设,从“局外人”变身“主人翁”,将小区改造当成自家事一样关心,甚至是有技术专长的拿起铁锹铁锤参与施工,有施工经验的主动当起现场监理。如此,人心凝聚了,老旧小区改造焉有不顺之理?
对于一个改造后的小区来说,“三分建,七分管”这话一点也不假,这也正是宿州市在城市老旧小区改造中高度重视长效管护机制的原因。要防止改造后的小区陷入“一年新、二年旧、三年回老路”的怪圈,必须有专业物业公司参与。但是,目前主城区诸多老旧小区皆是没有根据商业化的原则实施物业管理模式的住宅区,住户以老年人和低收入者为主,大部分居民没有“花钱买物业服务”的意识,也从未缴纳过物业费。因此,小区改造后实行有偿物业管理,居民观念短时间内难以迅速转变。
因此,笔者认为,老旧小区的居民只有树立“付费”意识,愿意有偿享受现代化的物业服务,才不会重蹈脏乱差的覆辙。相关部门除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外,如何扭转老旧小区原居民的意识,是应当思考及接下来要跟进的问题。毕竟,政府花钱将小区改造得这么漂亮,就绝不能让小区回到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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