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取得较快进展
本报讯 记者从11月15日下午市国资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12月开始,宿州市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政府、省国资委的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积极协调,强化调度,以省政府关于“2017年大头落地、2018年开展扫尾和补差补缺”的要求全面开展工作,“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取得较快进展。
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驻宿省属国有企业共4家(分别为淮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分离移交户数合计159073户,其中供水41675户,供电44413户,供气21863户,物业51122户。目前,维修改造已完工64602户,其中供水26797户,供电6610户,供气21863户,物业9332户。驻宿央企共3家(分别为上海铁路局淮北车务段、国电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户数共7859户,其中供水2082户,供电1748户,物业4029户。目前,维修改造已完工4227户,其中供水1353户,供电793户,物业2081户。
为保障工作沟通渠道畅通,宿州市决定由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负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部署、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国资委),具体负责日常督促协调工作。按照分离移交项目功能,成立了供电组、供气组、供水组、物业组、资产组、维稳组、专家组7个专门工作组,确定牵头单位,分别组织推进相关工作。各移交企业及接收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据实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原则上每季度上报一次。
2017年2月22日,宿州市制定出台了《在宿央企及省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移交范围、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企业接收主体、政府部门责任等。2017年5月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在宿央企、省属国有企业物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对国有企业物业移交作了规范性指导。参照外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结合宿州市实际情况,先后完成制定了宿州市供水、供气、供电移交改造标准,从而在制度上确保宿州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各项工作交得顺,接得稳,管得好。并启动了小区物业分离移交先行试点工作,首批将淮北矿业集团所属的芦岭煤矿职工家属区、桃园煤矿职工家属区和皖北煤电集团所属的机关小区、祁东新村小区作为先行试点。
目前,驻宿州市省属国有企业已全部签订分离移交框架协议,供气改造工程已经全部完成。供水改造工程已全部进入施工阶段,根据工期安排,绝大部分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物业维修改造已与地方政府进行了有效对接。宿州市正在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动员各方力量,如期完成物业维修改造和移交工作。(本报记者 刘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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