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扎实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民生工程
本报讯 今年以来,埇桥区坚持以满足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救助质量。截至8月底,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398人次,使用救助资金88.02万元,实现应助尽助,维护了最弱势群体基本权益。
强化责任落实,实行网格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建立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各级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信息员。建立民政牵头,城管、公安、卫生等多部门联合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街面巡查,鼓励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专业社工和志愿者等热心群众提供救助线索。
开展专项行动,开辟“绿色通道”。在严寒、酷暑等极端气候情况下,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突出重点,实施精准救助,重点排查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活动等区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施救,确保接受救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对患病流浪乞讨人员,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再结算”的原则,做好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等病人的救治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医疗救治。
加强舆论宣传,落实监护职责。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公布求助热线、在繁华地段和人口密集区设置救助引导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规定,倡议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都能关爱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为救助服务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同时加强社区网格员、信息联络员的培训,宣讲救助政策,规范救助程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针对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做好家庭监护,减少外出流浪乞讨的可能。针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监护管理补贴,对法定义务人涉嫌虐待、遗弃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的,联合公安和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对其中需要临时庇护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提供庇护救助。
加强机构监管,增强责任追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救助机构检查督查,对承接滞留救助管理机构流浪乞讨人员照料安置服务的各类福利机构进行严格监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站外托养的监管工作,向托养机构派驻人员或开展经常性检查。对相互推诿、不履行救助职责,负有强制报告义务而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对因源头预防和治理工作不力、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救助管理不到位造成外出流浪、乞讨现象严重的地方,要追究该辖区相关领导责任。 (钱本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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