埇桥区开展“博爱在江淮孝赡埇桥行”活动
本报讯 日前,埇桥区下发关于开展“博爱在江淮 孝赡埇桥行”活动的方案,决定在全区农村开展“博爱在江淮 孝赡埇桥行”活动,进一步激励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更好慰藉,加快推进全区乡风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助力脱贫攻坚。
方案要求,各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含60周岁)、虽未满60周岁但有无劳动能力残疾人或有家庭主要劳动力重病导致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建立家庭信息档案。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村级理事会按照每位老人每月100-300元标准,一次性收取一年的基础赡养金,由乡镇(街道)统一缴入区红十字会并在村内公示。区红十字会将按照子女缴纳赡养金的10%给予奖励,每位老人一年补助不超过360元。区红十字会将以打卡的方式,一次性将子女赡养费和奖励金全部打进老人粮补卡。
为更好筹集监督孝赡金,监督子女尽赡养义务,方案要求,各村成立村级理事会,由村“两委”提名推荐村中威望高、办事公道、为人正派的党员,群众中的乡贤等担任理事会会长,通过大会表决选举产生村级理事会成员。(本报记者 余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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