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清查整顿活动

拂晓报 2018-08-06 17:08 大字

本报讯  日前,市委教育工委、市教体局印发《宿州市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等重大措施清查整顿工作方案》,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集中开展规范招生行为、规范办学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等重大措施清查整顿活动。

为确保清查整顿出实效,市教体局成立宿州市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等重大措施清查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和六个驻点督导组,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9月中旬,采取明察暗访、走访座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督导,主要督导对象为县区教体局和市直学校。

针对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办学行为,重点清查普通高中学校及有关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和办学行为,学校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情况;违规超计划招生、招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学生、公办学校跨市招生(或跨县域招生);虚假广告、承诺办理学籍、委托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招生、有偿招生、违规收费;私自设置分支机构;接受同城借读生、中职学籍的借读生;招生和学籍管理过程中造假,隐瞒事实真相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以及相关主办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到位。中职、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行为督查依据各级有关招生政策规定进行。

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面,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四部门均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从5月中旬至12月底,对全市所有面向中小学生非学历文化培训机构进行彻底排查和专项治理。目前全市第一阶段排查摸底工作已结束,暑期开展的是第二阶段分类治理整改工作。派驻各县区的督导组重点督办县区动员部署情况、摸底排查情况、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安排情况,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分类治理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动态统计表等有关报表填报情况。

《方案》要求,在督查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和办学行为中,要把好政策关,把好招生统筹关,把好督查关,把好追责关。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中,要做到规范档案资料,坚持实地督查,注重了解舆情。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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