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好一方百姓——记埇桥区人民法院夹沟法庭副庭长王伟

拂晓报 2018-07-13 17:44 大字

王伟现任埇桥区人民法院夹沟法庭副庭长(主持工作),进入法院已近20个年头,先后在立案庭、民一庭、行政庭、符离法庭、执行局工作,按照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人生最好的时光都奉献给了司法事业。

在基层工作,王伟说必须要俯下身子,将自己融入群众中,放下架子,把法言法语转化成群众能听得懂的语言。“我自己也是一名普通群众,只有牢记自己的身份,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做事情,才能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近年来,王伟带领法庭全体干警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同心协力、脚踏实地,以服务基层为宗旨,以巡回审判为平台,深入推进司法便民服务,法庭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法庭处在最基层,受理的案件多为婚姻关系、赡养关系、抚养关系、劳务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要妥善处理好这几类案件,仅仅掌握专业技能远远不够,还必须杜绝就案办案的思维定式,要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司法为民意识。“我们推进巡回审判,适用现场开庭、就地调解的方式审理案件,一来是要把方便留给群众,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诉讼需求,二来也能起到普法宣传的作用,通过一案震慑一片。”王伟表示。

王伟始终记得自己先是一名审判员,业务上要带头办案,近两年,他每年均办案近300件。对所办案件,他总以自己的耐心、公心、细心、诚心,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有些案件并不能一审了之,基层矛盾错综复杂,特别是家事纠纷案件,牵涉到亲属亲情,如何既能有效解决纠纷,又能缝补已出现嫌隙的亲情,才能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王伟说。

原告武某、陈某夫妇二人系夹沟镇东北村的村民,膝下有武某昌、武某勇、武某香、武某素四个子女。2017年8月,两原告以年迈多病无收入来源需子女尽赡养义务为由,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四被告每人每月支付200元赡养费,提供房屋给两原告居住,以及每月看望原告一次。针对原告的诉请,四被告作了或承认或否认的不同答辩意见。随着案件审理的深入,这个家庭由来已久的矛盾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在本案之前,原、被告之间因为土地征收补偿款先后进行了多次诉讼,后来双方本着“亲情、团结、和谐”的思想,达成和解,让人看到了亲情回归的曙光。然而,两原告又提起了本次诉讼,且在本案庭审过程中,双方言辞激烈,“火药味”十足,又把亲情推入了谷底。

经审理查明,原告的老房子年久失修无法居住,按照法律规定,子女有义务对于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尽赡养义务,物质上给予保障,精神上给予慰藉。“该案案情简单,责任明确,但我们不能一判了之,这不利于矛盾的彻底化解。”王伟说,为彻底解决原、被告之间的矛盾,修补亲情,他多次与双方联系沟通,耐心细致做工作,从法理、情理、孝道上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该案圆满解决。

这只是王伟承办的千百件案件中的一个。“办好一个案件,不仅表现在法律上的公正,还要以案说法,以案说情,让当事人不仅要遵法守法,还要以人情为重,创建和谐环境”。王伟说。在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他带领法庭着手建立委托、委派调解工作机制,拓宽纠纷解决渠道。组建由乡镇的法律服务所和各个行政村调解员组成的调解队伍,探索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机制,将涉及家事类型的民事案件,纳入到调解机制中去。目前,辖区乡镇均已设立了联络点,邀请1名乡镇综治员为兼职调解员,确定1名干警为联络责任人,形成庭、点、员“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网络。这种调解方式大大缓和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有利法庭审理工作,从而提高诉讼调解成功率。

王伟常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多年来他所办理的案件,无一件违法违纪,无一件错案,真正做到了零投诉、零信访。由于工作出色,他连续多年被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其所在的夹沟法庭也连续5年被评为埇桥区法院先进集体。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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