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传引导强化巡查执法市公安局着力推进主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摘要]加大宣传引导 强化巡查执法
开栏的话
让天空更蔚蓝,让空气更清新,让呼吸更健康。当前,根据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宿城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正在强力推进中。为及时反映此次行动的进展,充分展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展这项工作中的务实举措、阶段成效、有益经验,本报即日起开设“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栏目,敬请关注。
本报讯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和《宿州市人民政府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6月20日起,宿州市在京台高速以东、南外环路以北、沱河路以西、新汴河以南的主城区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连日来,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强力开展巡查执法,积极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
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对此,市公安局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内容宣传,着力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印制5万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彩页、2万份《宿州市人民政府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1万份的温馨提示,并组织警力深入主城区所有社区、小区及宾馆饭店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彩页,进一步提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知晓度。要求全体派出所民警取消休假、全员上岗,持续加大禁放宣传和劝阻力度,鼓励市民采取电子炮等新形式开展庆典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市民对发现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针对宿州市实际情况,将主城区划分为13个网格巡逻点,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一调度,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求市区各派出所、交警、巡警根据网格划分,对区域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情况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有燃放倾向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时间主动会同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上门做工作。实行市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深入禁燃禁放一线,就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持续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非法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及不听劝阻,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全面加强与市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切实提高联合执法的能力和效率,形成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强大合力。
据了解,市公安局下一步将主动担当、扛责冲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加强部门协作,切实做到信息共享;强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执法处罚,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律顶格处理,为全市大气污染治理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本报记者 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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