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行业形象打造放心品牌市保险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正当时
[摘要]树立行业形象 打造放心品牌
2017年12月3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宿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发送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启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尚属首例,创建活动为进一步服务和改善民生,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助推五大发展美好宿州建设。
消费,通常指市民通过消费品满足自身需求的一种经济行为。消费,关系百姓民生,消费盘活经济。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随着宿州市民生活水平提升,市民对保险的各种消费逐年增加,对服务品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消费行业中一马当先,争当经济领域弄潮儿。2018年5月24日下午,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市保险行业协会及全市41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齐聚宿州市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在全市消费行业范围内,率先响应,吹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号角。
树行业形象,打放心品牌。放心消费创建后,宿州市保险行业扛起创建大旗,根据保险行业特点,对症下药,确立“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为指导意见,践行“保险姓保”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携手共建宿州保险业放心消费的新常态,不断提高保险消费满意度,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创建要求,全力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安全、放心、便利的保险消费环境,力争让保险业在宿州成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不断为宿州市经济发展和美好宿州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市保险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动员会上,市保险行业协会会长杨文英做出总部署。
明确时间节点
成立创建领导组
在宿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中,明确评选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区(县)一个,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十家,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百家,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千家。“十三五”期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中的各类商品和服务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为了这个市级目标,市保险业率先请缨,在行业内打造消费升级版。
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启后,随即成立了保险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保协,负责保险行业企业的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的申报和初审等日常工作。
据悉,本次创建活动按要求分为4个阶段。
今年1月10日至3月20日为组织筹划阶段,市创建办和市保协制定评选验收方案和创建工作标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3月21日至5月20日为组织申报阶段,组织保险机构积极报名推荐,指导参创单位认真对照创建标准和条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不足,认真落实整改。
后续时间节点中,5月21日至7月20日为推进实施阶段,指导各参创单位认真开展创建,组织开展自检自评,对标找差,限时整改。通过典型示范、现场观摩等形式,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7月21日至10月31日为考核验收阶段,考核结束及时通报检查验收结果。
为确保每个时间借点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市保协将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面落实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强化保险消费过程性保护,推进服务标准化,主动补齐主体责任、制度落实、消费者教育等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短板。
亮剑行动
填补保险消费短板
和其他消费行业不同,保险消费拥有自身的特点,服务品种多,专业性强。
创建中,市保协加强宣传造声势,要求全市各保险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维权宣讲、广场咨询、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对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对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事迹,集中宣传报道。
创建过程中,保险行业要注重内容和细节,将活动开展到保险消费基层,从而填补全市保险消费短板。
为此,创建活动中,保险行业要切实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来做好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建立完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要突出关键和重点,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责任、加强投诉工作考评、加大责任追究和溯源整改,以客户为中心,多措并举地做好投诉处理工作,畅通维权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保协要求各保险公司提升和优化业务流程,围绕保障消费者权益这个核心,对销售、承保、理赔、纠纷处理各个环节进行优化。严格规范业务员在保险产品宣传、投保提示、售后回访等环节应尽的责任义务,加强诚实、守信教育,切实让保险消费者放心消费、满意消费。宿州市保险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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