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本报讯 日前,市质监局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据悉,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是指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本级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以及下级有关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经研究认定,形成隐患清单,并对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内容包括清单制,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交办制,对经研究确定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根据其治理难度和危害程度确定交办单位和协调督办单位,由交办单位向隐患治理责任单位发函交办。台账制,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交办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和记录,逐一建立管理台账,一季度一调度,一季度一更新,对其中久拖未治或未按规定期限治理到位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报市质监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挂牌督办。销号制,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由隐患治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交办单位提出销号申请。交办单位应及时组织核查或通知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核查。核查合格的,予以销号,并逐级上报备案、核销整治任务;核查不合格及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隐患治理责任单位要向交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有关治理任务继续挂账,直至销号。
按照制度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与“一单四制”相配套的工作制度。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要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治理进展管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交办任务的治理进展情况,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明确机构和专人进行跟踪调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据实录入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管理台账。各单位要将排查治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苗轩 戚雪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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