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财政局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
本报讯 近年来,市财政局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在“放权、管理、服务”上狠下功夫,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建设,政府采购改革成效明显,采购规模逐年上升。2016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17.12亿元,2017年全市采购金额39.34亿元,今年一季度全市政府采购金额12.88亿元。
深化“放管服”,在简政放权上狠下功夫。一是全面实施政府采购“预采购”改革,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今年通过预采购方式申请采购项目36个,预采购资金1.91亿元。二是试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新模式,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大大缩短招标采购时间,有力提高了工作效能、促进了廉政建设。三是明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情形。对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依法自行组织采购;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委托具有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相关事宜。
深化“放管服”,在放管结合上狠下功夫。一是确定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明确采购单位是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主体,要求各采购单位认真做好采购预算的编制、申报、批复、执行工作,坚决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进行采购的行为,杜绝先自行采购后补程序的行为,杜绝人为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发生。二是政府采购招标全流程信息,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安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
深化“放管服”,在优化服务上狠下功夫。一是优化采购服务,简化服务类项目采购合同管理。对采购需求具有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波动小的市级服务类采购项目,在后续年度预算有保障前提下,简化、优化采购程序,鼓励一次采购允许签订不超过3年的政府采购合同。二是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平台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即可实现直接下达采购计划任务书,也可通过平台申请资金支付,最大限度实现“只跑一趟”。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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