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提升行动”
开栏的话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精气神”,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地方发展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金字招牌”。 今年2月,宿州市正式被确定为2018——2020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日前,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吹响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嘹亮号角,旨在回应群众期待,补齐工作短板,完善城市功能,展示城市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到生活在这个城市非常舒适、无比自豪。为迅速掀起创建热潮,营造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本报今日起开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建设美丽幸福宿州”专栏,常态化报道全市创建工作动态,请与关注!
本报讯 近期,宿州市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全面组织实施 “老旧小区、交通秩序、经营秩序、市容环境”等十项整治提升行动,着力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2018年、2019年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2020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
据了解,“十项提升行动”内容包括:整治交通秩序,提升文明交通水平;整治经营秩序,提升管理水平;整治集贸市场,提升经营环境;整治乡村环境,提升全域文明水平;整治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提升市民生活环境;整治市容市貌,提升城市颜值;整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整治广告乱象,提升公益广告宣传水平;强化建筑工地整治活动,提升创建水平;整治不文明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为确保“十项提升行动”有效落实,宿州市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统筹谋划推进综合整治(深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并要求各牵头督导单位、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责任,研究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及实施细则,列出时间表、画好路线图、扎实高效完成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开展“宿城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系列活动,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宗旨意识,浓厚群众性创建的氛围,激发广大市民主人翁意识,增强广大市民获得感和满意度。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和品牌示范作用,组织实施“培树典型、打造品牌”的文明示范行动,着力打造主次干道、农贸市场、小街小巷、文明社区等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提升整体创建水平。进一步完善日巡查、周调度、月推进、季考核、年总评机制,由市创建指挥部将根据各单位承担的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严格督查,严格奖惩。(本报记者 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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