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傻眼了吧向法院提供假证据想赖的运费没赖掉还得搭上一笔罚款

安徽商报 2018-05-05 11:39 大字

牛师傅是河南省一名个体运输户,有货车一辆。 2016年12月,牛师傅给宿州市的陈某及陈某的妻子周某某送了一车煤炭,运费合计12000多元。但货到后陈某却拒不支付运费。2017年1月2日,陈某给牛师傅出具收条,证明这笔运费尚未支付。 2017年,牛师傅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陈某夫妻支付这笔费用,法院支持了牛师傅的请求。

但周某某随后向宿州中院提出二审诉请。周某某称,她与陈某已于2006年12月21日在淮北市相山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而案涉纠纷发生于2016年,因此案涉款项系陈某的个人债务。同时,她还提供了离婚证作为证据。

然而,牛师傅经查询得知周某某与陈某并未离婚。为此,宿州中院也依法查询,发现周某某所提供离婚证的相对应档案,为另外一对男女。该院又登录婚姻登记信息网,也未发现有周陈两人的离婚登记信息。因此宿州中院认为,周某某提供的离婚证内容不真实,对该证据的证明效力也不予认定。最终,法院维持了原判。同时,周某某因提供了虚假内容的离婚证,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法院处以15000元罚款。 曹杰 解亚洁苏艺

自作聪明

宿州一名女子为躲避支付一笔12000多元的煤炭运输费用,向宿州中院提出上诉,称自己已离婚,不应承担这笔费用。为此,女子竟伪造了一份离婚证明提供给法庭。昨日宿州中院对此作出二审判决,该女子不但要和丈夫共同支付运费,还因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处以1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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