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在行动·整治化工污染 修复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 何雪峰 夏胜为
“这里原先是一家化工厂,污水乱排,臭气熏天,环境差导致我们生意都不好做。如今这家化工厂关门了,环境变好了,我们生意也好起来。”日前,记者来到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吴氏化工厂原址,附近一家理发店店主蔡占海高兴地对记者说。
去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中,有群众反映,宿州三八街道高速路西的吴氏化工厂严重污染环境。当地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化工厂位于水资源保护区内,周围有居民区、幼儿园、花鸟市场。吴氏化工厂平时生产尿肌酸,生产废水直排三八河,污染严重。为推动企业搬迁,三八街道成立宣传工作组,通过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取得化工厂负责人的理解、配合。随后,三天四夜,该化工厂完成设备转运清理。污染彻底整改,群众拍手称赞。为防止污染企业死灰复燃,三八街道还与环保部门合作,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污染整治到位。
治理、修复生态环境,湿地保护是重点之一。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是重要的生态系统。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合肥市编制实施《环巢湖湿地公园群总体规划》,以十五里河、南淝河、兆河、杭埠河等入湖河流、河口及滩涂湿地保护为重点,规划建设环湖10块湿地;计划到2020年,全市新增湿地面积1000公顷以上,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5%以上。今年,该市全面推进肥西三河、巢湖半岛、庐阳董铺、肥东管湾、包河滨湖等5个国家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积极申报国际湿地城市。
根据 《合肥市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该市将建立湿地保护名录,对湿地实行功能管制和分级管理,打造多层级湿地公园,在鸟类栖息地、野生植物群落原生地和生态敏感、脆弱地区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或湿地保护小区。建立湿地资源管控机制,合理确定重要湿地的主体功能定位,采取相应的保护管理措施,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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