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吹来文明乡风
乡村文化墙成群众的无声老师。农家书屋让农民富了口袋富了脑袋。“中国好人”褚家国义务宣传节俭养德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
日前,市文明委按照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移风易俗相关会议部署,根据《安徽省农村文明创建行动纲领(2017-2020)》和市文明委《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十条意见》,制定出台了《宿州市“推动移风易俗 树立文明乡风”实施方案》,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宿州市今年将实施的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作了全面的规范和要求,巩固壮大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政策组合,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必将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指导思想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倡导科学文明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传统美德,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群众主体。各级主管部门、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是移风易俗的领导力量和主力军,全面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责任落实,人民群众是移风易俗的主体力量,必须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共同参与、共建共享。
坚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尊崇当地文化传统,尊重群众风俗习惯,紧扣地方特色特点,着力打造“一镇一策”、“一村一品”移风易俗品牌和亮点。
坚持典型引路、点面结合。在工作内容上突出环境底线和道德主线,在践行主体上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和乡贤引路,在工作区域上突出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在群众中培树身边典型,以典型示范引导群众,以整体推进促进巩固提升。
坚持属地为主、条块联动。各级各单位层层承担属地管理职责,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指导协调职责,县区乡镇负责推进和落实。强化协作配合,主动作为,形成合力。
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群众自治组织和章程,引导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或不办、“恶俗”陋习禁办,反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攀比炫富、封建迷信和黄赌毒。发挥乡风评议、乡贤引领、典型带动、宣传引导、群众评价、社会监督的力量,弘扬时代正气、树立文明乡风。
工作内容
(一)注重教育引导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利用媒体以及乡村文化墙、宣传栏、小广播、道德讲堂等阵地,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移风易俗主题内容。组织专家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移风易俗理论宣讲活动,普及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开展“倡移风易俗 破陈规陋习 树文明乡风”万人签名、书画展览、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印制移风易俗宣传手册、通俗读物、年历画、楹联、倡议书等分发到户、到人,使之家喻户晓,入脑入心。
2、精品文化引导。将移风易俗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农村广场文化、网络文化作品中,开展系列精品文化下基层活动,坚持举办“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专场文艺巡演。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形式,大力宣传和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天价彩礼、互相攀比、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和陈规陋习。
3、传统节日文化熏陶。依托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结合实际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弘扬传统文化、烘托文明乡风,引导群众感恩祖国、热爱劳动传承美德,使人们在传统节日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二)注重典型示范
1、党员干部带头。党员干部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将移风易俗纳入“三会一课”内容,签订红白事承诺书,严格按照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下发的皖宣字[2018]1号文件要求,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执行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为群众树立标杆。
2、身边典型引领。深化文明村镇、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妯娌、星级文明户、身边好人、节俭养德、志愿服务等系列评选活动中去,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广大群众,选树一批可信、可敬、可学的移风易俗正面典型,使之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广大群众的认同感和自觉性。
(三)注重村民自治
1、建立红白理事会。成立由村“两委”成员、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乡贤”人士和“五老人员”参加的红白理事会和村民协商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协会等民间组织,引导群众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自觉参与移风易俗。
2、完善制度章程。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并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条款,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集体制定红白理事会等办理流程和标准。
3、设立活动场所。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工作指导,使之切实发挥作用。有条件的村可设立红白事集中办事场所,鼓励村民集体议事、集中办事,接受监督。
实施步骤
全面发动阶段(2018年3月-4月)。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通过各类媒体、媒介以及横幅、标牌、倡议书、公开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市上下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再发动、再动员形成高潮。
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0月)。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内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同时,着力培育若干典型示范村,以点带面,有序有效扎实推进。
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0月-12月)。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行动与完善机制、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全面推进、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建长效,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当前存在的婚丧陋习、封建迷信等不文明现象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日常监督监管常态机制。
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活动的开展。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研究制定方案,切实把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位置,精心部署,强力推动。
压实责任。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联动、各司其职、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属地责任。各级宣传部、文明办牵头抓总,做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纪检组织、民政、农业、扶贫、文化以及各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整体联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梯次组织实施。
营造氛围。依托各类宣传阵地、载体,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内容和形式,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编演一批移风易俗文艺作品,开展“书画展”、“送春联”、“送文化”等“三下乡”文化惠民活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要一齐发力,努力形成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氛围。
强化督查。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市里每季度进行一次暗访督查。要加强舆论监督,通报曝光一批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等典型案例,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教化群众。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开展督促检查,推进移风易俗和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文/本报记者 余明明 图/本报记者 马峰 苏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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