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推广使用成效显著
本报讯近年来,宿州市各级财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在预算单位全面推行了公务卡制度,将公务卡的推广使用作为完善财政支付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必要举措。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市已办理公务卡2.6万张,当年通过公务卡结算金额1.5亿元;全年现金提取额仅600万元,较公务卡推广使用前下降97%以上。公务卡的推广使用减少了单位现金提取使用,简化了单位财务结算和财务报销流程,有力促进了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切实从制度上提高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有效遏制了单位“小金库”的产生。
建立健全公务卡管理使用制度。各级财政部门印发公务卡管理使用相关办法,对公务卡的办理、使用等做出明确规定,如明确规定办卡人员范围及信用额度、代理办卡银行相关服务协议、制卡发卡工作时限、公务卡消费信息需及时上传到财政支付系统等。
规范公务卡结算使用操作流程。切实规范公务卡的日常管理、支付管理、财务报销管理等,实行“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操作程序。使用公务卡消费,在单位办理报销手续前均为持卡人个人行为;持卡人进行公务活动消费以后,凭发票等原始凭证以及刷卡消费的交易凭条,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单位财务部门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通过财政支付系统对刷卡消费凭证和发票进行查验、核对,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将报销款项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到个人公务卡中,全过程无现金交易和使用。
制定并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各级财政部门都制定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取消预算单位和乡镇现金备用制度,将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等支出强制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要求预算单位结合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单位现金提取,限定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严格规定不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
积极营造公务卡推广使用氛围。财政部门联合人行及有关代理银行,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各类媒体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公务人员知卡、用卡。针对乡镇基层用卡环境较差等问题,要求各代理银行为乡镇基层增装POS机等器具,加大布设密度,有效提升公务卡使用率。
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公务卡办卡用卡情况。对预算单位推广使用公务卡、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凡在单位公务活动支出中应使用公务卡结算而不使用以及违规提取现金的,财政部门将暂停该单位的经费支出审批。(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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