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安全阀筑牢生命线灵璧县应急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本报讯 9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新《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新《安全生产法》有哪些特点?灵璧企业主应该注意什么?对灵璧县安全生产工作会带来哪些变化?9月2日,灵璧县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局长沈虎对此一一作了介绍。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实施以来,分别于2009年和2014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今年迎来了第三次修改。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将对灵璧县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重要作用。”沈虎介绍,新《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会被处以20万元至2000万元的处罚,而现在提高到30万元至1亿元。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事故罚款数额,也由年收入的30%至80%提高到40%至100%。这就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做到丝毫不松懈。新《安全生产法》改变了处罚方式,以前对企业安全生产开展检查中,如果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按照原先规定,先责令整改,企业拒不整改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而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企业拒不整改的,则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可以按日连续计罚,还可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另外,新《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公开力度,增加了加大执法频次、暂停项目审批、上调有关保险费率、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通过“利剑高悬”,打击震慑违法企业,并保障守法企业合法权益。
“当然,对于我们监管部门来说,新《安全生产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沈虎介绍,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通过进一步明确各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从而建立起一整套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避免了监管盲区的存在,政企合力整体上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安全生产人人都是主角,没有旁观者。”沈虎表示,新《安全生产法》施行后,尽全力把生产经营单位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本报记者 杨雪)
新闻推荐
与会领导为受助学生代表颁发助学金与会领导为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代表颁发荣誉奖牌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这个收获的季节里,一...
灵璧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灵璧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