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污染”治理的“宿州模式”
地膜覆盖种植土豆。农民领取可降解生态地膜。
在现代种植模式下,地膜已经成为除了种子、农药、化肥后第四大农业生产资料,具有保温、保水、保肥、改善土壤理化性质等特点,在宿州市也被大面积使用。目前农业上使用的农膜,在自然条件下不易自然分解,在土壤中的残留时间可达上百年。不可降解的农膜会阻断作物对土壤中水分、养分的吸收,可能造成缺苗现象,后期影响作物长势。近年来,宿州市以实施可降解地膜“333示范工程”为抓手,先后实施 38.7万亩可降解生态地膜示范推广项目,有效缓解了农业“白色污染”所带来的环保压力,初步形成了残膜污染治理“宿州模式”。
宿州市是农业大市,耕地面积864万亩,农用地膜覆盖面积 115余万亩,每年地膜使用量 5870余吨。为加快淮河生态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市农业、环保、财政等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和《可降解生态地膜新技术推广实施方案》,宿州市组织实施“333示范工程”,即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连续3年每年建设30万亩可降解地膜新产品示范区。同时,还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宿州妙顺环保科技公司落户宿马工业园区,建成年产30万吨生态塑料产品的产业园。“公司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技术,一期12条生态地膜生产线已建成投产,生产的可降解地膜可以满足30万亩设施农地需求。”妙顺环保科技公司副总周经纶告诉记者。
宿州市还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进行可降解生态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培训,建设示范推广比对试验点。“333示范工程”实施后,农业技术人员通过实地走访20多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调研发现可降解地膜与传统塑料地膜相比优势明显:一是保墒增温防草效果好。能有效促进农作物生长发育,农作物长势好。二是降解效果好,不需捡拾。可降解地膜到达分解时间后,拉力下降,膜面开裂、变脆、粉化,直接入土,节约了常规地膜捡拾成本。三是农产品品质好。可降解地膜降解后无残留。灵璧县浩园果蔬公司张培说:“使用可降解地膜生产的瓜、果、菜,形状美、颜色鲜、口感好,品质明显提高,产量也明显增长,增加了经济效益。”四是村容村貌得到了较大改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文/本报记者 图/祝家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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