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两家单位4名个人 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
近日,司法部对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宿州市有两家单位、4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据了解,此次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的是宿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的是埇桥区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员武姗姗、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胡居彦、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所长李文华和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王瑞影。
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近年来,该中心始终坚持“维护法律、热情服务、扶弱济贫、匡扶正义”的基本宗旨和“应援尽援”的基本要求,以实施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主抓手,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为进一步降低门槛、放宽条件,该中心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窗口”,压缩办理时限,推行工作站初审制度,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组建法律援助专业服务团队,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通过加强机构建设,拓展便民渠道,改进队伍作风,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新措施,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2016年至2019年,该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82件,提供法律咨询7000余人次,组织开展重大宣传活动100余次,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5月,市法律援助中心获得“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6年8月,被安徽省老龄委授予第二届“安徽省敬老文明号”;2016年9月,被司法部授予“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17年4月,被全国老龄委授予“第二届敬老文明号”;2018年1月,被安徽省司法厅、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安徽省妇女维权岗”。
安徽永泰司法鉴定所成立于2006年7月,是宿州市成立最早的一家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该所现有司法鉴定工作人员30人、专职司法鉴定人员19人。近年来,该所累计办结各类鉴定案件11000余件,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9%,业务数量、工作质量均在全市先进行列。
武姗姗,女,汉族,1982年11月生,埇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市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员。武姗姗自2005年进入司法行政队伍从事法律援助工作,至今已有15个年头。在法律援助弱者维权这条路上,她奉献了最美的15个年头,凭着强烈的事业心,扎实开展工作,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00余件,咨询人数达5000人次,为经济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2016年以来,她多次被埇桥区政务服务中心评为“服务之星”,2019年被评为埇桥区“岗位学雷锋标兵”、宿州市首届“微笑大使”。
胡居彦,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灵璧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近3年来,他先后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0余件,免费提供各类法律咨询6000余人次,陪同县主要领导接待信访3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00余起,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2016年,被安徽省司法厅通报表扬为法律援助“服务标兵”;2017年,被宿州市律师协会评为2013-2016年度“优秀律师”;2019年,被宿州法宣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
李文华,女,汉族,1961年9月出生,安徽淮海司法鉴定所所长。多年来,她先后参与司法鉴定3000余例,其中主持参与凶杀等重大案件鉴定500余例。每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她都仔细审阅、复核、定稿、签发,并带领该所鉴定人员多次成功完成了重大、疑难案件的鉴定,至今无一例投诉案件。
王瑞影,女,汉族,1976年9月出生,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宿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4年,被评为安徽省第二届“优秀女律师”;2018年7月,参加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组织发起的“中国1+1法律援助大型公益活动”,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2018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法律援助志愿者”。她法学功底深厚,拥有多年的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以来一直热心公益事业,在宿州市成立了“瑞影公益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致力为老人、妇女、留守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记者刘晓琼实习生侯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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