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三项违法幸亏交警及时查获
酒驾、超员、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孩子坐着这样的“校车”,家长能放心吗?近日,灵璧交警在一次集中行动中就查处了一起面包车充当校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11月20日16时许,灵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路中队民警,在301省道灵双路段禅堂街开展“全国交警逢十统一行动”时,一辆悬挂皖L2S**3,由东向西行驶的小型面包车进入视线,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0名小学生(超员40%以上),驾驶人朱某满嘴酒气。经现场呼气检测,朱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民警将朱某带到中队进一步核实,朱某持有B2驾驶证,其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面包车提供校车服务已有两个多月,涉嫌酒驾、超员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三大违法行为,存在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驾驶人朱某的驾驶证被依法扣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清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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