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力壮大龙头企业
灵璧县政协
近年来,灵璧县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2018年末,市级以上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8家,资产总额30亿元,年销售收入183亿元,销售收入过亿龙头企业39家;获安徽省著名商标14件、安徽名牌产品7个、“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27种;其中,3家企业生产的面粉产品荣获“全国放心面”称号,1家企业荣获“全国放心粮油加工示范企业”。
调研发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融资、用地等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企业规模小,企业负债率偏高。二是可抵押物少,企业融资困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入大,抗风险能力弱,生产周期长,回报率比较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效抵押物不足,缺乏信用担保能力,企业有效资金短缺。三是以初加工为主,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扩大生产规模受土地指标限制,用地难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此外,农业为弱势产业,农业保险产品太少,农业经营风险大。如:设施农业投保产品少,保费过高,影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地建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排头兵,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对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作用。
为此,建议:
建立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加工业。整合县域内分散的小企业,通过集中建园,形成产业集群,从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降本增效。改变农产品加工企业小而散的分布状况,集中解决部分农业龙头企业用地难题,实现公共性设施共享,避免重复建设,造成土地浪费。培育高标准的大型龙头企业。引进先进设备,提高加工产品科技含量和精深加工能力,解决农产品加工增值难的问题。
拓宽投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题。建立扶持发展专项基金,明确金融部门支农力度,制定农村民间融资办法,吸引外商投资,鼓励经济实体和个人参股;设立农业产业化担保资金,为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适时组织银企对接,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加大扶持力度,做强龙头企业。持续扶优扶强龙头企业,建立重点企业挂牌保护制度、领导干部帮扶制度、职能部门“四送一服”制度,落实保护和优惠政策。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龙头企业设备改造、标准化基地建设、技术创新、品牌培育等。主要注重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财政扶持。县级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对连续稳定吸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龙头企业给予支持。对以订单收购、股份合作等方式带动合作社或者贫困户的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
金融支持。加强银企合作,积极支持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对农民增收有较强带动作用的企业。切实发挥农业担保公司的作用,优先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
用地支持。在用地保障上给予强有力的支持,优先保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的合理用地需求。将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县级专项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并从用地指标中划出一定的比例单列作为农业企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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