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着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本报讯 一直以来,灵璧县坚持把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最大限度放权给市场和社会,持续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
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县级政府对应的54项全部予以取消,目前保留县级行政审批事项155项。行政审批前置项目由原来的17个部门、926个项目,调整为15个部门、22个项目。
全面清理涉企收费。编制《涉企收费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为9个部门、15个项目,政府性基金由原来6个部门、9个项目调整为5个部门、8个项目;涉企经营性服务收费10个项目,取消2项,降低1项,放开2项。
优化公共服务和政务服务。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22家审批服务职能单位的审批服务股室、322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平均办事时限压缩70%以上。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完善随机抽查监管细则,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无缝对接。(本报记者 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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