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灵璧通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无为县石涧镇合法村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问题。经查,2007年至2013年,时任合法村民兵营长王福宝明知自己不符合低保条件,在征得村党总支书记兼主任夏红兵同意后,违规申请并享受低保资金共计3481.75元,且未按照规定对享受低保情况进行备案。夏红兵和王福宝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低保金上交财政。
二、无为县人民医院门诊收款处违规收费问题。经查,2013年9月至2015年12月,县人民医院门诊收款处原组长汪健与原副组长夏强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设立收款项目,私自收费达14763元,未上交院财务科,违规用于班组日常开支。汪健和夏强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规收费予以收缴。
三、无为县牛埠镇迎接村套取项目资金问题。经查,2014年至2015年,牛埠镇迎接村套取小型泵站提升项目资金20万元,将其中110220元违规用于村部建设、餐费等账外支出。该村还存在对农业保险申购把关不严等问题。村党总支书记焦正先和村委会主任吴刚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追缴。
四、灵璧大庙乡大庙村原党总支委员张新才侵占危房改造款、违规发放征地补偿款问题。 2013年10月,张新才违规从徐某瑞等6户危改户中每户筹回1.2万元,合计筹回7.2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个人开支;2014年3月,张新才违规给李某道等2户发放土地补偿款共计0.45万元。2017年7月20日,灵璧县纪委给予张新才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灵璧娄庄镇峨山村党支部书记任新权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问题。2007年至2014年,任新权通过虚报退耕还林亩数的方式,为其本人及亲属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1万余元。 2017年10月18日,灵璧县纪委给予任新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芜湖、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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