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发挥财政职能支持乡村振兴
本报讯 2021年以来,砀山县着力优化财政投入保障,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支持乡村振兴。
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职责。砀山县积极征求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委等5个部门意见,联合印发《砀山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并从财政衔接资金的预算安排、支出范围、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持续加大投入,夯实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预算统筹安排7000万元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重点保障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扶持等领域,更加突出民生导向,补短板、强基础、促公平,确保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
规范拨款流程,紧抓库款支撑。针对不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完善、简化财政衔接资金拨款流程,修订《财政衔接资金拨付申请表》,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资金保障责任,优先将财政衔接资金库款调度到位,确保项目建设(实施)单位申请拨付资金即支即出,不留缺口。
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不断强化衔接资金支出进度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财政协调职能作用,积极与各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采取催拨、定期通报、工作提醒、推进会和实地督促等措施,督促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以倒排工期、倒排进度的方式,不断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率。(本报记者 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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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砀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