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交警公布8月份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事故案例

拂晓报 2021-09-23 11:28 大字

本报讯  9月2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群众平安出行,宿州市交警部门对所辖道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向社会公布今年8月份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事故案例,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今年8月份宿州市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为: 埇桥区G206国道北杨寨派出所路口、埇桥区宿蒙路刘合村路段、砀山县境内G237国道强英鸭业丁字路口处、萧县境内G311国道347KM+800M路段。

8月6日13时28分许,杨某大驾驶小型轿车由北向南沿宿州市淮海北路行驶至淮海北路与北三环路交叉路口处时,碰撞到同方向前方蒋某进驾驶的小型轿车后,蒋某进驾驶的小型轿车碰撞到前方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造成杨某大驾驶的小型轿车乘坐人孙某田、赵某运,蒋某进驾驶的小型轿车乘坐人靳某倩受伤,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杨某大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蒋某进、刘某、孙某田、赵某运、靳某倩无责任。

8月7日3时10分,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沿S306省道行驶至93KM+740M处时,与原某战停放在路面上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自卸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原某战违规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通行,且重型自卸半挂车右后部尾灯不亮,不能起到足够警示作用,这些违法行为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李某、原某战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8月11日5时29分,刘某伟驾驶重型普通货车由西向东沿南二环路行驶至与金环路交叉口时,因疏忽大意与右前方孙某玲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孙某玲受伤,两轮电动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本次事故中,刘某伟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孙某玲无责任。

8月13日15时39分许,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沿埇桥区时村镇X028县道西侧镇北大街行驶至时村镇镇政府门前西侧向左掉头时,与马某礼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驾乘人员马某礼、马某芹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徐某驾驶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规范操作、确保安全,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马某礼、马某芹无责任。

(本报记者 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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