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依法销毁39只农用船
本报讯 近日,砀山县渔政部门对近段时间在县域内收缴的一批自用船和非法船舶进行依法拆解销毁,其中包括农用船39只、非法渔具若干,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
自2020年6月30日起,砀山县渔政部门采取自愿申请、说服教育、及时财政补偿等方式,对沿黄河故道农民生产自用船进行回收、拆解、封存。同时,与渔民签订不在黄河鲤保护区再从事捕捞活动的协议书。“经过几个月的持续工作,我们在沿黄河故道保护区共回收了39只农民生产自用船,统一封存,然后集中销毁和拆解,对于回收的网具、船只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王世荣告诉记者。
据了解,下一步,砀山县渔政部门将在辖区内组建护鱼员队伍,设置开发15个公益岗位。同时与公安、市场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加大对涉渔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力度,保护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 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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