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规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监管
本报讯 为加强和规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 “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有序推进,砀山县从多个方面规范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
积极筹措资金。砀山县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在财政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有效整合涉农资金,深化完善涉农资金整合机制,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清单,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向重点村倾斜,集中财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发挥财政“一事一议”奖补的引导作用,鼓励农民实施适宜自建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建设。
规范项目管理。在项目报批环节,砀山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县(区)申报、市级审批、省级备案”的申报程序,做好项目筛选和申报工作。在项目实施环节,该县要求建设项目必须做好前期规划设计、项目概算,制定项目详细工程量清单和进度安排。工程审计金额不应超过批复的项目概算金额。原则上规定所有项目建设都要经过招投标程序才能实施,各镇(园区)为项目建设主体,对本辖区内项目进行招投标及项目资金支付使用和管理,并对项目建设全程监管。
健全财务制度。健全制度体系,该县针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整合涉农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做到制度管理全覆盖,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财政资金分配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有效。
明确部门职责。由于项目建设资金量大,建设期长,砀山县对涉及管理的美丽办、住建局、财政局、各乡镇和村委会等部门,都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做到责任明确,相互配合。
(本报记者 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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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砀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