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前三季度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近1.6亿元
本报讯 今年以来,砀山县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明确分工,灵活认证,确保每月及时将养老金发放到位。截至9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达16.1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5927.9万元,发放率100%。
明确程序,分工负责。砀山县严格执行业务经办月报告制度,对业务经办过程各环节进行细化分工,做到权责分明。村级协理员每月初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办理到龄领取手续,收集相关材料上报镇(园区)人社所。镇(园区)人社所初审无误后,按照程序进行办理,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城乡居保中心。居保中心及时复核审批,并予以待遇核算,确保当月报送,当月发放。
积极协调,确保发放。每月在摸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数据、做好测算的基础上,砀山县居保中心工作人员积极与县财政部门对接,严格按照基金支出程序提前申请预估发放资金,确保每月发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认证灵活,严格把关。砀山县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可以通过“老来网”手机客户端、“智慧眼”以及“便民宝”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认证。如果逾期未能完成生存认证,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其补办资格认证后,再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养老金。截至10月14日,砀山县已有12.9万人完成认证。
定期比对,严肃查处。砀山县严格落实疑似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待遇的核查工作,定期将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进行比对,积极协调公安、民政、司法等部门,获取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出国(境)定居等信息,定期进行信息比对。将比对出的疑似死亡冒领和重复领取人员信息发送至各镇(园区)人社所,由各镇(园区)组织专人逐一核实,对情况核实的,一律追回冒领养老金,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处理。
(本报记者 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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