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起,考试成绩合格的 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8月3日,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就宿州市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进行说明。
公告明确,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已于司法部第6号公告发布前,将户籍迁至宿州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按照特殊情况补录人员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的人员放弃申请,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线的应向原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考生,须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宿州市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4个县均为2019年度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
8月24日至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申请人应按照公告公布的地点和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1、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2、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3、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4、与本人网上报名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上传的照片同一底片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5、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现场审核地点为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银河一路506号市政务中心主楼813室)。申请人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宿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电话0557-3029481进行咨询。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记者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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