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是公有制吗?

澎湃新闻 2019-11-25 11:05 大字

原创: 读嘉出品 读嘉

文/苏则(原创)王莽改制是公有制乌托邦的幻想和毁灭。

对新朝民众而言,帝国之患,甚于豪强。

王莽热爱的井田制的真实性是很可疑的。

引子: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个社会主义者”?

王莽(公元前45年—23年)和他建立的新朝(公元9年—23年)较少受到当代汉语圈历史爱好者的注意,这是因为王莽和他的朝代在中央帝国史上都可以说是一个昙花一现的存在。新朝是西汉权臣王莽在众多官吏和儒生们竭诚推戴,接受西汉十五世帝孺子刘婴禅位建立的朝代,当时号称“以至圣之德,龙兴登庸,钦明尚古,作民父母,为天下主”,“参天贰地、兼并神明、配五帝、冠三王、开辟以来、未之闻也”①,但不过短短十四年就灭亡了,在东亚大陆的帝国史上几乎留不下什么存在感。一个比较有名的历史传奇叙事是:当初刘邦斩蛇起义,用剑把一条大蟒挥为两段——“蟒”即“莽”也,大蟒转世为王莽,于是在两汉之间横插一个十四年的新朝代作为报复②。

芒砀山刘邦斩蛇雕塑

这个叙事当然荒诞不经,但确实反映人们对王莽及其新朝的普遍看法:即认为它们只是一段偶然的“历史小插曲”,不值得我们注意太多。然而,王莽的新朝虽然极为短暂,但他和他的支持者们的政治社会理想,以及新朝建立后实施的一系列社会改造手段,却体现了古代东亚大陆悠久的公有制乌托邦思想,影响甚为广泛。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了解的儒家经典和儒家社会理想,就部分源于王莽及其支持者们的“创造”。到近代,由于当时西方正流行的大政府和追求绝对平等的社会理念传入东土,和这些社会理念看似相近的王莽、王安石等人物又得到了新的拥护者和回音。就连早年的胡适先生也说:

王莽受了一千九百年的冤枉,至今还没有公平的论定。他的贵本家王安石虽受一时的唾骂,却早已有人替他伸冤了(按,指梁启超1908年所著的《王安石传》)。然而,王莽确是一个大政治家,他的魄力和手腕远在王安石之上。我近来仔细研究(《汉书》)《王莽传》及《食货志》及《周礼》,才知道王莽一班人确是社会主义者。……可怜这样一个勤勤恳恳,生性“不能无为”,要“均众庶,抑并兼”的人,到末了竟死在渐台上,他的头被一个商人杜吴斫去,尸首被军人分裂,“支节肌骨脔分”!而二千年来,竟没有人替他说一句公平的话!(《王莽——一千九百年前的一个社会主义者》原载1922年9月3日《读书杂志》第1期)

我们之前已经对王安石的改革做了梳理和评价(见《王安石》篇),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这样一个被胡适称为“魄力和手腕远在王安石之上”的“大政治家”,为什么竟然完全失败、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他和他的理念与实践,又到底做错了什么。

一、王莽及其政治理想的破灭

我们所知的王莽生平事迹,主要来自班固《汉书》。《汉书》成于东汉刘氏复国初期的时代,王莽又是前朝的亡国之君,一般正史都会对这样的人物穷极批判,但《汉书·王莽传》对王莽的记述并不如此套路,而是毁誉参半,甚至是誉多于毁③。因此我们还是可以大致相信班固撰著王莽传记时秉承了较为客观的立场。

王莽,字巨君,魏郡元城(今河北邯郸大名县)人,是西汉孝元皇后王政君的侄子。王政君是西汉第十一世帝汉元帝刘奭(shì)的皇后。自汉元帝开始算起,五十六年里就是著名的“元、成、哀、平”四个皇帝,一代不如一代,西汉的统治进入末期。当时外戚权重,王莽的姑姑王政君在汉元帝时代成为皇后、在汉成帝时代成为太后,王家因此声势大振,王政君的父亲兄弟都得到封侯,全族有九个封侯,五名大司马,可谓权势滔天。王莽的叔伯兄弟们都是将军、侯爵的儿子,他们趁着父辈的权势,生活奢侈糜烂,相互之间以车马声色夸耀攀比。

但西汉末年外戚专权的形势,与其说是元、成、哀、平四代皇帝的罪过,不如说是自汉武帝为加强皇权专制、另立亲信和外戚组成的内朝以制衡贵族和大臣组成的外朝之后的必然结果。王家子弟发迹的路线和执掌的官位,和卫青、霍去病的发迹路线基本类似,无非是前者全不成器、后者立有战功而已。羡慕赞美卫青、霍去病的发迹史,却想不到后世同样会产生王家一流的纨绔子弟,是一种肤浅之见,就好比因为历史上偶尔出现几个“明君”而赞美皇权专制,却没有想到为数更多的专制昏君可能造成更大恶果那样可笑。

汉武帝为抑制相权,组建内朝,由出身寒微的心腹侍从、外戚子弟充任,这些内朝官逐渐侵夺外朝官的职权。王家有五人担任过的“大司马”,即为重要的内朝职位,卫青就曾任此职。

王莽作为外戚王家的一员,却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纨绔子弟。他的父亲王曼早死,没有继承爵位。在王家子弟中,王莽原是相对孤独贫穷的一个。让王莽在家族中出人头地的,是他的儒学修养和品行。《汉书》记载他待人谦恭,生活俭朴。拜沛郡人陈参为老师,学习儒家典籍,勤奋不懈,衣着如同普通儒生。王莽在家族亲友中的为人处世,也完全符合传统儒家的道德标准:他侍奉母亲和守寡的嫂子,尽子弟孝悌之道,抚养本族失去父亲的侄儿,尽父兄慈爱之道,对外则慷慨周济师友,尽友爱之道。这使王莽逐渐引起王家长辈的重视,家族资源开始向他倾斜。王莽的伯父大将军王凤身患疾病时,王莽尽心服侍,甚至亲自尝药,不梳头,不洗脸,以致蓬头垢面,接连几个月不脱衣服睡觉。王凤于是在临死前亲自将王莽托付给王政君和汉成帝,王莽也由此被任命为黄门郎,走上了政治道路。

王莽在政坛中也以道德品行著称。《汉书》描述,他“克己不倦”,严格要求自己,抑制自己的私欲,不知疲倦地工作,聘请众多贤人充当属官办事,皇帝的赏赐和封邑的收入,全都用来招待士人,王莽本人则更加俭朴节约,他的母亲生病,王侯大臣派他们的夫人们前来探问病情,竟把前来迎接、衣饰粗陋的王莽妻子认作是王家的奴仆。王莽的声名在当时的儒士舆论圈内如日中天,王莽先后两次被众臣拥戴举荐为大司马,在元始元年(公元1年),又被加封为“安汉公”。得到皇帝先后给予的众多封赏之后,王莽的反应往往是“百姓不得饱暖的还很多”,曾一次拿出银钱一百万,献出田地三十顷,交给大司农救济贫民百姓,于是王公大臣们都仿效王莽行事。汉平帝聘王莽之女为皇后,王莽把四千万彩礼中的三千三百万给了十一户陪嫁的人家。

于是官员陈崇、儒生张竦共同起草奏章,宣扬王莽虽然出身权势极大的外戚家族,但是能够“折节行仁,克心履礼,拂世矫俗,确然特立;恶衣恶食,陋车驽马,妃匹无二,闺门之内,孝友之德,众莫不闻;清静乐道,温良下士,惠于故旧,笃于师友。”又援引诸多儒学经典如《诗经》、《尚书》的说法,赞美王莽的功德,要求加以额外的封赏。这种现象逐渐成为常态,某次王莽不愿接受皇帝封赏的新野县田地,官吏和百姓此而上书的,前后竟然达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之多。诸侯王、公爵、列侯和皇族被召见后,也都叩头说应该从速给安汉公王莽增加封赏。于是王莽的称号不断累加,先是在公元4年加号“宰衡”,这是一个为王莽专门定制的身份,位在诸侯王公之上,又在公元5年代年仅两岁的孺子婴执掌朝政,称“假皇帝”或“摄皇帝”,并在这种封无可封的情况下,最终于公元9年,接受众人劝进和汉帝禅让,建立了“新朝”,做起了真皇帝。

应该说,在到此为止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王莽的名誉和品行,都还是能够受到社会认可的,虽然也有些人怀疑王莽是矫情伪饰、惺惺作态,其实是为一己之私,想阴谋篡位,但这些反对者主要是少数刘氏宗亲,这些人反对王莽,更不可避免存在他们自己的私心。而他们的反对也被平息下来。王莽后来的身败名裂,并不是因为他受众人推戴做了皇帝,而是因为他在做皇帝后推行的一系列社会政治改革,史称“王莽改制”。这一系列改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是这样的:

第一,土地制度的改革。王莽认为当时社会最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土地分配不公的问题,“强者规田以千数,弱者曾无立锥之居”,使得豪强占据大量土地,穷人“父子夫妇终年耕芸(耘),所得不足以自存”,而王莽认为,造成这个问题的源头,是秦朝废除了周代所谓的“井田制”,允许土地买卖,最终造成土地兼并现象,所以王莽即位之初(公元9年),就要推行土地国有制度,将天下的田地统一更名为“王田”,禁止私人买卖。八口人以下的家庭,耕地不得超过九百亩,超标土地,直接分给其邻居或家属。无田者则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分得土地。在推行王田制的同时,王莽下令改称奴婢为“私属”,和土地一样禁止买卖。

《汉书·王莽传中》载王莽始建国元年诏令云:“今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皆不得卖买。其男口不盈八,而田过一井者,分余田与九族邻里乡党。故无田,今当受田者,如制度。”同书《食货志上》有对该诏令类似的记载。

第二,财政制度的改革。王莽即位第二年(公元10年),设置“六筦”(guǎn)之令,即由国家管理盐、酒、铁、制币业、借贷业、山泽自然资源等六大经济领域。在酒、盐、铁领域,实行国家垄断专卖;制币业由国家控制,严禁民间私铸货币;政府为民众提供年利率为百分之十的贷款;根据均贫富的理想,政府主持调控物价,在长安及五个大都市(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设立“五均官”,规定在粮食、布帛供过于求时,由政府按照成本价收买;求过于供时,政府即以平价卖出,以阻止物价上涨。在自然资源方面,政府对所有通过山林水泽获得利益的民众课以收入税。

应该说,王莽的这些社会理想和改革实践,类似在北宋主张大政府调控社会经济的王安石,和“现代国家”的财政手段是不无偶合之处的。王莽本人实行这些改制措施,也秉持了一颗善良的初心——例如追求社会公平、禁止人口买卖等等,再加上王莽本人在当时社会和舆论圈广受支持,这些改革措施应当顺利推行才对。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均贫富的王田制竟然遭到了民间广泛的反对,原因就在于:王田制的推行是国家主导、自上而下的粗暴干预,在现实中推行起来,存在很多可以被官吏利用的空间。举个例子来说,官吏没收土地再分配的时候,优先把田地分配给谁?田地本身就有肥沃贫瘠之分,官吏把肥田分给谁,又把贫田分给谁?这个看似绝对公平的政策,自然就会产生不公平的问题。按照法令,官吏还可以判处不遵循王田制度的民众死刑,这进一步给官吏增加了压迫民众的筹码。执行这一政策的官吏利用纸面上的严酷法令和实践中的操作空间营私谋利,天下怨声鼎沸,因触犯相关法令而下狱的平民为数众多。

王田制推行不过三年,王莽就感到社会忍受不了他的新政了,赶紧“下诏诸食王田及私属皆得卖买,勿拘以法”,放开土地和奴婢贸易,不加罪责,在事实上废除了他第一项的改革计划。然而负面影响仍然难以消除,农业生产力已经大大降低,加上边境战事和旱灾,谷价飞涨。北方与青州、徐州地区,出现人吃人的现象,洛阳以东米价飞涨,竟达到了一石二千钱的高值——汉宣帝时代米价一石五钱,而在汉元帝的时代齐地发生饥荒,米价也不过一石三百而已。

饥荒蔓延起来了,但王莽不还设置了五均官,可以用政府调控的方式救济百姓吗?依然是理想丰满而现实残酷。地皇三年即公元22年,有多达几十万流民因饥荒进入关中,王莽故技重施,设置养膳官,试图用政府之力供养这些流民,但是办事的官吏乘机将赈济的粮米据为己有,致使“饥死者十七八”。一些被王莽派下去帮助贫民的官吏,救饥无术,居然向百姓推广煮草木为酪来吃的方法——草木做成的酪当然不能吃,不过白白增添了民间的烦扰而已。王莽也听说长安城内饥民甚多,于是召唤长安城负责五均事务的官吏王业问话,于是王业买了一些粱饭、肉羹,拿给王莽看说:“你看,长安市民都有肉吃。”王莽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而这个王业,平时就仗着王莽五均官调控物价的政策,在长安集市用低价购入货物,民众深受其害。

晋惠帝“何不食肉糜”的笑话体现等级悬绝的社会中上位者和细民的隔膜,社会不改良,就不可能只是历史孤例。《汉书·王莽传下》:(王)莽闻城中饥馑,以问(王)业,业曰:“皆流民也。”乃市所卖梁飰肉羹,持入视莽,曰:“居民食咸如此。”莽信之。

晋惠帝“何不食肉糜”的笑话体现等级悬绝的社会中上位者和细民的隔膜,社会不改良,就不可能只是历史孤例。《汉书·王莽传下》:(王)莽闻城中饥馑,以问(王)业,业曰:“皆流民也。”乃市所卖梁飰肉羹,持入视莽,曰:“居民食咸如此。”莽信之。

奸吏王业的例子绝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汉书·食货志下》记载,王莽推行五均、六筦的时候,在各个郡都会任用一些监督实施的官员,这些官员实际上任命的大多就是类似汉武帝时代的桑弘羊、咸阳、孔仅那样凭借朝廷支持作威作福的“官商”(见《桑弘羊》篇),他们坐着官府驿站的车辆,在全国到处往来、追求利润,顺便与郡县管理相勾结,造成了很多假账,官府库藏既没有得到充实,百姓的处境也更加糟糕了。

王莽知道民众为此困苦,于是下诏解释说:盐、酒、铁、借贷、钱币这些,都不是编户齐民家庭可以独立完成的必需品,必须依赖市场,所以即使价格贵了好几倍,也不得不去购买,豪强富商于是趁火打劫,压榨贫民,我们伟大的周公同志,很早就预见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周礼》里设计出了五均、六筦的制度,把这些领域控制在朝廷手上。现在我继承他的理念,还要强化这些制度,违反者罪可处死。”——到了这个时候,王莽还是不知道,民众最大的祸害不是豪强,而正是他手下的五均、六筦官吏。于是,“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奸吏和奸民合作,把社会和良民搞得不能安生。

但是,新朝社会形势持续恶化,仍然是不争的事实。王莽改制十余年,其结果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这些命运悲惨的民众,可不都是王莽想要打击的豪强富人,其中还包括了大量贫穷的平民,他们和前面所说的饥民和流民们一样,都是在拥有绝对力量的帝国行政机器无差别的打击下凋零和毁灭的。班固说得好:当时“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都是因为王莽手下的官吏凭借着新朝政府机器的力量,以苛刻残暴建立威严,侵掠弱小百姓的结果(《汉书·食货志下》:“吏用苛暴立威、旁缘莽禁,侵刻小民。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依阻山泽,吏不能禽而覆蔽之,浸淫日广,于是青、徐、荆楚之地往往万数”),新朝后期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正是这样产生的。

王莽本人虽然搞不清楚自己失败的原因,但毫无疑问早已承认自己的政治理想和社会理想完全失败了。他下诏感叹说:“我天命不幸,旱灾、霜灾、蝗灾、荒年重现,蛮夷扰乱华夏,寇贼为非作歹,百姓流离失所。我很哀痛,恐怕气数要完了。”王莽每年都这样说,一直到他的王朝和他本人生命的终点。公元23年(地皇四年),绿林军攻入长安,王莽在混乱中为商人杜吴杀死,并被军人斩首分尸,终年68岁。

二、可疑的乌托邦:井田制是否真正存在过?

前面我们简单介绍了王莽生平和他实行改制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注意到的一点是:王莽和他的幕僚们,往往引据古代儒家的学说来支持他们的制度改革。这个做法的一个结果是:虽然王莽和他的改制失败了,但他们提倡的公有制乌托邦思想,例如土地国有的井田制度,大政府调控社会经济的五均、六筦制度,却永远留在了东亚大陆的文化传统中,后世许多儒生便以恢复井田为理想。这时候我们不禁就要问一句:为什么在西周社会行得通的制度,在王莽的新朝却行不通?

其实,这些制度在西周是不是真的行得通,甚至是不是真的存在过,都是一个问题。王莽改制的一大理论依据是《周礼》,据说这部书完整记录了西周时代的政治制度,特别是官制。但这部书本身的真伪就疑点重重。此书在先秦时代,并不见有其他书直接征引过,一直到了西汉年间,才横空出世,被汉武帝时代的河间献王刘德以重金购得,藏于秘府。而且当时这部书的名字也不叫《周礼》,而是《周官》。东汉大儒学家马融在《周官记》中,称此书在西汉时代原本是“五家之儒莫得见焉”,大家都不了解。直到汉成帝年间,汉朝宗室刘向、刘歆父子校理这批秘藏图书,这才逐渐为人所知,但也并不被多么看重。

《周官》被称为《周礼》,又被确定为儒家经典,恰恰都是在利用《周礼》推行改制的王莽摄政之后才开始的③。而发现和宣扬《周礼》一书的刘歆,又恰恰是王莽篡汉的重要舆论推手,被王莽后来封为“国师嘉新公”的刘歆(按,这可能也是国师一词的由来)。东汉荀悦在他的《汉纪》卷二十五中指出:刘歆以《周官经》十六篇为《周礼》,王莽时,歆奏以为礼经,置博士。”唐代陆德明的《经典释文·序录》也说:“王莽时,刘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为《周礼》。”这都可以说明王莽、刘歆和《周礼》这部书之间的诡秘关系。历代不乏学者怀疑《周礼》曾被刘歆等人改窜,其中记录的政制即使不全是虚假,也往往渗入了大量战国以后的政治模式和思想,并非西周原貌。

明末清初万斯同著有《周官辨非》,指书中伪著五十余处。姚际恒《古今伪书考》称此书“出于西汉之末”。康有为《新学伪经考》则径指《周礼》是刘歆伪造。

举例来说,王莽在改革税制的时候,曾经根据《周礼》的记载,推出这样的税法:

凡不耕种田地的民众,要交三个劳力的税;在城内的住宅周围不栽树木果实及菜蔬的民众,要交三个劳力的布帛实物税;百姓游荡不从事生产的,要交劳力税(布帛一匹),无力缴纳的,则通过政府强制劳役来弥补,在服劳役期间,由政府供给衣食。所有在山林水泽猎取各种动物,包括鸟兽、鱼鳖、百虫或者畜养牲畜的人,喂养桑蚕从事纺织的妇女,以及工匠、医生、巫师、卜祝、方技、商贩、商人等身处各地市场和客舍的人,都要各自向自己所在地的政府申报自己的所作所为,除掉他的本钱,计算他的利润,收取十分之一的税,再以其中之一作为贡,有胆敢不自己申报的,自报不合实际的,全部没收他所收获的,再为政府劳作一年。(见《汉书·食货志下》)

真正的西周政制已经难以考证,但我们可以提出的一大有力疑问是:这些据说来自西周的税法,细碎到对妇女在家庭中的纺织也加以课税,这在事实上是否有可能得到施行?如果这些税法真的能够在当时的社会推广,则意味着此时的政府对社会民众的财富水平和经济活动已经了如指掌,这在西周时代真的有成立的技术基础吗?按照《国语·周语上》、《史记·周本纪》的记载,在西周第十一代天子周宣王的时代,周王搞人口统计(“料民”),也仍然不是一件可以被臣民接受的事情,如果当时连统计民众数量的技术条件和政治传统都没有,对王莽所说那些细枝末节的经济行为课税又如何可能?天子连治下的民众到底是有几个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他们有没有耕作田地、有没有在住宅周围种什么蔬果植物?

《史记·周本纪》:宣王既亡南国之师,乃料民於太原。仲山甫谏曰:“民不可料也。”宣王不听,卒料民。

在秦制之前,周天子和诸侯贵族在事实上的权力都还是有限的,而要求土地国有并由政府主导平均分配、再用大政府调控社会经济,则必须要求强大的行政权力和技术支持,这都不是周代社会可能做到的,极有可能是战国以后的政治思维,因为在战国时代,诸侯通过一系列法家改革、已经习惯在各自封国实施单方面绝对统治,而在技术条件上他们也能做得到了。

从这个角度看来,王莽眼中土地国有、天子授田,自上而下普遍推行的“井田制”,也非常可疑。井田制在战国以前的著作中也几乎毫无根据,除了《周礼》,另一部记有井田制具体实施方案的先秦著作是《孟子》。但即使是孟子也并未亲眼见证过这种理想制度,他只是根据《诗经·小雅·大田》中“雨我公田,遂及我私”这一句话,判定周代应该存在井田制度,证据非常薄弱,而孟子提出的井田方案,即以一里见方的土地定为一方井田,每一井田九百亩地,中间一块是公田。八家都有一百亩私田,民众首先共同耕作公田,完后才敢忙私田上的农活④,这实在是过于理想化的构想,实际上的田地地形地貌各异,不可能总能严格分割成三三见方的方格。

传说中的“井田制”示意图

孟子凭借《诗经》一句话推测西周的土地制度,这类并不严谨的古代社会想象,也一直流传至今。许多人就从《诗经·小雅·北山》中“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句,判定周朝的土地都是国有的,甚至说明周代社会实行公有制,其实这未必站得住脚。首先如前所述,周王室并没有这样强大的社会控制力;其次,引用这句诗的人往往会忽略这两句话的上下文背景: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

偕偕士子,朝夕从事。

王事靡盬(gǔ),忧我父母。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

简单翻译一下,这是某位周代臣子认为上级分配任务不公,自己的工作相比他人过于辛苦而创作的诗歌。这首诗的作者其实是在埋怨:全世界的土地民众不都是你周天子的吗?你应该一视同仁啊,凭什么我的工作就要比别人辛苦?所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句,并不是客观描述当时的土地制度,而是追求公正待遇时的愤辞。当我们“以诗证史”时,必须极为谨慎小心,如泰戈尔《人民的意志》被选为印度国歌歌词,其中提到“一切人都等你拯拔。印度人的心和命运都由你管辖,你永远无敌于天下。”难道这也必须要按字面意义理解吗?如果“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能证明公有制,那么《大雅·瞻卬》中的几句:“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人家有块好田地,你却侵夺据为己。人家拥有强劳力,你却夺取占便宜),尖锐批判侵夺个人财产的行为,岂不是周代社会普遍追求私产、尊重私产的更有力的证据?总之,仅仅依靠一句诗,就判定西周时代的东亚大陆实行着土地国有制或者公有制,都是极为粗暴和不严谨的,类似王莽托古改制,是选择性解读古书的结果。

三、新莽时代儒生政治再评价

古代东亚大陆的现实政治模式和路径主要源于商韩法家,而古代东亚大陆社会的种种畸态和痼疾,如皇权专制、臣民逆向淘汰、阉宦秉政、流民暴乱、商贸不振等种种现象,也正根源于法家模式,我们之前已有许多文章予以揭露。但今天我们介绍的王莽改制,这一度造成“民饥饿相食,死者数十万,长安为虚,城中无人行”的社会大灾难,却不能说是直接源于法家思想。王莽和他的幕僚们,显然主要以儒生以及儒家信奉者为主。正如阎步克先生所说:

王莽是一位标准的儒生。他精熟典籍,经学深博,严以律己,敬礼儒生。早年“当世名士”戴涉等便对之倍加赞赏。他失势就国之三年中,吏民上书为之讼冤者竟以百数,贤良对策直颂其德。后为其争封争赏,动辄百人、千人甚至数十万人上书。汉儒进谏素刚直无畏,对王莽却表现了近乎狂热的拥护。尽管后人责骂王莽矫情任算、僭逆无道,当时儒生却不作如是观。他篡位之成功,固然有社会危机、皇族陵替、王氏独盛及个人权术诸多因素,但亦决不仅此。应该说,是儒生掀起的复古化与神学化的巨大浪潮,把王莽推上了那个顶点。⑤

王莽本人确实是一个相当虔诚的儒家信徒,我们在前文中已经有了充足的介绍。当然也有一些后人认为,王莽是个伪君子,他的种种言行不过是沽名钓誉而已,这类观点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白居易的诗《放言五首·其三》:“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然而如果一个伪君子在他的一生中都能扮演好“君子”的角色,那他和真正的君子又有什么区别呢?事实上,王莽一直到死都信仰他的儒学理想和经典,这种固执有时显得滑稽。在反王莽军就要进入关中时,王莽还根据《周礼》“国有大灾,则哭以厌之”的解决办法,率群臣来到长安南郊,设坛向天哭诉,责问老天既然让他接受天命,为什么不助他灭贼。

王莽一贯认为,“承天当古,制礼以治民”,成为权臣后,“议论决断,靡不据经”。新朝建立后,则言必称三代,事必据《周礼》,“每有所兴造,必欲依古得经文”。

比较公正的看法是:王莽总体上还是一个诚实的儒家、理想主义的儒家。在他还没有飞黄腾达之前,他所做的帮助亲族朋友、接济老幼贫弱的事,都是值得钦佩的行为。只是在王莽那个时代,儒生的政治智慧和能力已经普遍只足够齐家,不足够治国了,因此王莽做王家一族之长,则可以起到道德模范作用,一旦把自己的政治理想全盘实践于东亚大陆,则造成巨大的灾难。我们梳理西汉时代的儒生政治,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儒生越来越依赖皇权和大政府,越来越靠近法家了——要知道,在汉武帝—桑弘羊时期,当时的儒家们恰恰是大政府的抗拒者,而汉武帝时代儒生们大力反对的国家专卖盐铁、收取山泽自然资源税的法家做派,则被王莽时代的儒家们完全继承了下来,甚至还更推向了极端。

以桑弘羊为代表的法家是坏心办坏事,以王莽为代表的儒家则是好心办坏事,因此也就更具悲剧性。桑弘羊认为帝王的最大敌人是豪强,所以需要加强帝国的力量以铲平豪强,虽然目的自私,对于达成他们的目标而言,仍然不失为正确的选择;而以王莽为代表的一大批儒生,试图从民众角度着手,结果仍然认为最大的敌人是豪强,所以需要加强帝国的力量来均贫富、铲平豪强——但这个判断是否成立?王莽改制的历史其实告诉我们,过度强大的帝国政府,对民众造成的祸患,比豪强还要更甚。在汉哀帝时代,大夫鲍宣曾有著名的“七亡七死”之说,以概括当时民众面临的经济困苦和生命危险,但这七亡七死中,豪强之患只占其一,而帝国之患(酷吏、峻法和重税)占六条,这就很能说明问题⑥。

新莽时代的儒生们在他们治理帝国的时候,仍然错误地拿起了法家酷吏的武器,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这是一个极具讽刺性的结果。这就好比很多中国人平时大力批判帝制,而在构想解决方案的时候,仍然只能从帝国集权方向着手:“如果我做了皇帝,我就下一道圣旨……”,“如果我做了大官,我就上书皇帝,请他老人家下令改革……”这种思维无非进一步加强民众的帝国毒瘾。而这种悲剧的原因,刘歆的父亲刘向有句话倒说得很好:“夫承千岁之衰周,继暴秦之余敝,民渐渍恶俗,贪饕险诐,不闲义理”⑦,经过封建贵族政治的衰亡和帝王集权政治的禁锢,民众已经缺乏足够的思想资源和社会资源来跳出帝国思维了。其实,既然他们缺乏这类资源和能力,大可退回修身齐家的领域,从身边的小共同体做起,慢慢改良社会。陈启云认为,在王莽失败后,部分儒生“对天下“大同”理想感到幻灭,退而求其次(小康理想),注重“宗亲”、“乡党”之和好,团结地方力量,而成为六朝“士族”的远祖。”⑧——他们是汉末清流名士的先声、三国诸侯豪杰的土壤,为走向衰老的第一期东亚大陆文明,又延续了一个小阳春。

注 释

① 均见西汉名儒扬雄《剧秦美新文》。

② 见明代甄伟《西汉演义》。

③ 杨天宇. 关于《周礼》书名、发现及其在汉代的流传[J]. 史学月刊, 1999(4):14-20.

④ 见《孟子·滕文公上》:《诗》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惟助为有公田。由此观之,虽周亦助也。……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⑤ 阎步克.王莽变法前后知识群体的历史变迁[J].社会科学研究,1987(2):49-57.

⑥ 《汉书》卷七十二鲍宣传:凡民有七亡:阴阳不和,水旱为灾,一亡也;县官重责更赋租税,二亡也;贪吏并公,受取不已,三亡也;豪强大姓蚕食亡厌,四亡也;苛吏徭役,失农桑时,五亡也;部落鼓鸣,男女遮列,六亡也;盗贼劫略,取民财物,七亡也。七亡尚可,又有七死:酷吏殴杀,一死也;治狱深刻,二死也;冤陷亡辜,三死也;盗贼横发,四死也;怨雠相残,五死也;岁恶饥饿,六死也;时气疾疫,七死也。民有七亡而无一得,欲望国安,诚难;民有七死而无一生,欲望刑措,诚难。

⑦ 见《汉书》礼乐志第二。

⑧ 陈启云. 汉儒与王莽:评述西方汉学界的几项研究[J]. 史学集刊,2007(1):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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