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江淮看法治信仰根植民心

安徽法制报 2019-10-18 10:24 大字

回望来路,深印历史刻度的变化愈显清晰。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安徽省不断挖掘普法内涵,创新普法手段,注重普法实效,引领着社会全体成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步步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

□本报记者周莹莹 通讯员吴蕊管强

编者按:这是一次穿越历史的深情回望。我们以时间为轴,从1985年出发,在当年推进经济法制改革的号角声中,感受第一场法律春雨带来的悸动。从此,这场沁人心脾的细雨飘飘洒洒30余年,连绵不断,浇灌江淮大地。

全民普法和尊法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从自上而下地“把法律交给人民”,到激发群众主动地学法用法,普法这项宏大的系统性工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为了将法治信仰变为全民信仰而不断努力。而今,“法治”就像一颗富有生命力的种子,在千千万万个普法教育工作者润物细无声、春风化雨露的辛勤耕耘下,被广泛播撒到江淮大地,孕育、开花、结果。

实践雄辩地证明了,只有坚持在全社会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始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才能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发展,才能巩固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果。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本报特别推出纪念特刊,记录安徽普法工作的峥嵘岁月。回顾过往,正是为了不忘初心使命,凝聚磅礴力量,砥砺前行。

“一五”普法:

法雨骤降唤醒权利与意识3000万人接受法律启蒙

“蒋(讲)司法,你说的这些话,俺们都听不懂哩!”1988年,31岁的蒋运珠刚从部队转业至砀山县基层司法所担任司法助理员。彼时正值“一五”普法期间,蒋运珠准备大施拳脚,却收到了这样的冷遇。

从曾经“无法无天”的年代,跨入有法可依的“新天地”,需要一段适应过程。将时间指针拨回到1985年,当年1月23日,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同年5月10日,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从字面上来看,不难发现“一五”普法旨在进行“扫盲式”的法律常识启蒙教育。

自此,“一五”普法正式在江淮大地拉开帷幕,“普法”这个新生事物,走进人们视野。首次开展普法工作,要把什么法律交给人民?安徽省在研究制定“一五”普法规划时,结合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要求和安徽省实际情况,明确了在农村主要普及“十法一例”(即《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厂矿企业除了学习“十法一例”外,还要学习经济法类的“十法六例”。这些法律都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是当时最为迫切需要普及的法律知识。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抓好农村普法,就是抓住了全省普法对象的主要部分。时任肥西县司法局宣教股股长的李振金暗暗下了决心, “一五”要在 普法期间走遍全县56个乡的800多个行政村。事实上,他提前完成了既定目标。根据司法部部署,各地在“一五”普法期间要面向农民开展普法问卷调查。带着自主编写的《农民法制课本》和调查问卷,李振金马不停蹄走遍了全县的每一个行政村。后来,因为问卷调查工作开展得扎实,李振金和合肥市司法局负责普法的人员用蛇皮袋将回收的问卷打包起来,坐着火车背到了北京送到了司法部。

蒋运珠抓住砀山开展土地确权的契机,用百姓最关心的事情来解读法律。当时,因为建房导致的土地边界纠纷不少。有些人“不理解房子是上一代传下来的,怎么在土地确权之后就成了违规建筑。直到被强制拆除后,才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震慑作用。”

经过普法工作者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探索,各地在农村普法工作中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做法。比如,创办女子法制学校、推出十户三员责任制方法(即在农村十户的家庭中推选一名治安员、调解员和一名法制宣传员)等, “十户三员责任制”其中, 在全国得到推广。在首届全国农村法律知识竞赛中,安徽获得特等奖、一等奖各1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3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安徽省农村普法的广度和深度。

领导干部也是“一五”普法的重点对象。1987年,省委常委举办了省级干部法律知识讲座,这既开创了领导干部学法的先河,又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安庆、马鞍山、蚌埠、阜阳等地都采取讲座形式对领导干部普法。各级领导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时任省长卢荣景主动提出了聘请法律顾问的要求,全省65个县级以上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1990年8月,安徽省召开了首次城市市长学法用法座谈会,这为开展依法治省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从1985年至1990年,第一个五年普法实际进行了6个年头,法雨骤降,广大群众第一次明白自己还有这么多法律赋予的权利,学法热情逐渐高涨,成千上万册的普法读本被一抢而空。据统计,一五”“ 普法期间,普及面超过预期,全省3420万人参加普法学习接受了法律知识启蒙,占普法对象总数的88.7%。

省司法厅编纂的《安徽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1985—2000)》用形象的比喻为“一五”普法做了总结:尽管骤降的法雨“让江淮大地仅湿了地皮,但其对加快民主法制进程的功绩自不待言,也为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起到了奠基作用。”

“二五”普法:

专业法普及渐成气候开启依法治理新阶段

乘着“一五”普法的春风,省委、省政府于1991年3月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从1991年至1995年开展“二五”普法。从“一五”普法时的“基本普及法律常识”变更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这不是简单的替换,而是意味着普法工作被赋予了新的内容。

然而当年,安徽省遭遇了百年未遇的洪灾,各级党政机关把抗洪救灾作为一项中心工作。即便如此,普法进程浩浩荡荡,不受阻挡。各地的普法工作者在积极投身抗洪救灾的同时,不忘法制宣传工作,因势利导宣传了《水法》《防汛条例》《治安处罚管理条例》等,这对于安定社会秩序、预防民事纠纷,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一五”普法相比,“二五”普法的内容有所不同: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全省60多个厅局有专业法普及任务,打铁还要自身硬,普法先要学法懂法。“领”到普法任务的厅局把专业法学习当作职工业务学习和在岗培训的重要内容,如省建设系统组织本系统干部和管理人员参加普法函授培训,并规定所有参训人员只有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书后,方能申领安徽行政执法检查证。

有专业法普及任务的各厅局除了组织本行业的干部学习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外,还面向社会,通过法律咨询、座谈会、图片展览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教育。白天的法律咨询,晚上的普法夜校,彼时普法活动接踵而至的盛况,让许多亲历者回忆时, “心情澎湃”仍用 来形容。

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部署,专门组织“二五”普法期间省直8个主管部门及工商、农业等专业法学习任务较重的部门的现任正副职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分两部分,一部分是各部门统考的基本法律,另一部分是专业性法律法规,并根据每个人参考部门现有的领导职数,设计内容不同的试卷。参考对象44名,实际参考42名,考试成绩除5名优良外,其余皆是优秀。

通过专业法的学习、宣传,多行业加强了依法治理工作,一批批的厂矿、学校、街道、商店加入了依法治理的行列。1993年8月31日,省政府提出把“坚持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加强全民法制教育”作为本届政府的任期目标,从而把依法治理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与此同时,为配合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学习,省法宣办编辑出版了辅导教材。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从书面跃下跳进生活,成为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的行为准则和心头的敬畏,江淮大地在《春天的故事》旋律下,开启了经济腾飞的脚步。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青少年作为“二五”普法重点对象,青少年法制教育也被摆在了突出位置。因为长期义务普法荣获“中国好人”称号的沈振东,正是在1991年与学校办理了离休手续之后,走上了面向青少年义务普法的道路。“我接触到一些青少年,他们不清楚哪些行为会触犯法律,一旦触犯法律,为之付出的代价太大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普法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为了让青少年从小受到法律的熏陶,树立法律信仰,在强烈的使命感驱使下,沈振东提议创办了宿州市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在一间不足10平方米的房间里,每天早来晚归,不分节假日,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倾注了他的全部心血。直到后来罹患癌症,也只是在医院进行手术之后没多久,就重新投入到他热爱的义务普法工作中去。

“二五”普法期间,全省许多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寓于思想道德课之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灵活多样、生动形象的法治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学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5年间,普法广度和深度的拓展,让“二五”普法在“一五”普法的百尺竿头之上,刻下了新的高度。

“三五”普法:

地方立法巩固既有成效推动普治并举贯穿全程

1996年是安徽省“三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依法治国这一宏大的历史背景下拉开序幕。此前,“一五”普法强调向全民普及法律常识,“二五”普法强调普及专业法律法规,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安徽省的农村普法以及部门普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在此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巩固安徽省普法成效,成为摆在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次年9月21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6章33条,规定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原则、基本任务、工作方法、组织机构、有关部门的社会责任、保障措施、监督手段、考核与奖惩的依据等,是安徽省开展法制宣传的重要法律依据,自当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不仅解决了当年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三五”更为 普法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联系实际,对村(居)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这是《条例》的第19条内容,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楚。”蚌埠市五河县朱顶镇三塘村原党支部书记蔡飞,是一名自学成才的“普法专家”。蔡飞于1985年起担任三塘村村委会主任,当时村民之间时常发生矛盾纠纷,却没有什么解决良策。蔡飞强烈意识到,在村里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有助于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可只有高中文化的他,深感法律知识的不足,就买来了《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书籍认真自学,详细研究。渐渐地,他对法律知识熟悉了,心里的底气更足了。《条例》施行后,蔡飞敏感捕捉到时机成熟了,他在村里开通了“普法小广播”,定期带领村民学法,被当地村民亲切称为“蔡大侃”。此后,蔡飞又在村里设立了“和事室”,培养了一批“法律明白人”,将三塘村打造成了远近闻名的法治村、和谐村、小康村。

同样在“三五”普法初期,安庆市怀宁县金拱镇探索出农村家庭法律顾问的路子,这一做法是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农村的创造性延伸,在怀宁县聘请家庭法律顾问的农户一度曾达到2万多户,受到中宣部、司法部的肯定。

由此可以管窥安徽省“三五”普法的特点,即依法治理是一条主线,“普治并举”的新思路把普法提高到了一个新境界。实际上,在“三五”普法期间,全方位的依法治省和“三五”普法是同步规划、同时部署的。依法治省的总体思路是全面推进、重点实施。全面推进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律监督各个环节全部进步、协调发展,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点实施是按照司法部要求,每年抓一项“重点工程”,1997年抓基层治理,1998年抓行业依法治理,1999年抓区域依法治理。“三五”普法的重点实施是指普法内容逐年分解、普法对象逐年确定重点。“三五”普法确定了14部法律6部法规,普法对象除了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外,1997年重点聚焦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确定了6个执法责任制试点单位;1998年重点瞄准企业经管人员,当年省普法办对大型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1999年重点锁定在校青少年,由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和省教委统一编写的全省中小学法制教材从当年开始使用。

纵观整个“三五”普法,在较成熟体制机制的保障和支持下,安徽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有效促进了安徽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及和谐平安安徽建设,为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五”普法:

“民主法治示范”引领转变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当千禧年的曙光来临的时刻,“四五”普法也发出了实现普法依法治理新跨越的响亮声音,那就是“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公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从强调法律知识的掌握,转向强调用法的能力,突出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重要性。

这期间,人们明显地感觉到,行政机关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学法的愿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据统计,“四五”普法中,全省共举办省直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5期,县以上机关和部门累计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8647次,共有17万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全省17个市人大和部分县(市、区)的党委实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年来,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共有52.5万多人次参加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

2001年,对于广大普法人而言,还因为一个日子,成为值得记住的年份。全国“四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实施日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在那一年,我国迎来了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这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当年12月2日,省暨合肥市全国首届法制宣传日广场法制宣传、文化宣传活动在合肥市府广场举行。活动内容包括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服务以及群众性法制文化体育活动。近万名群众观看了法制文艺演出。

此后,12·4”“ 成为安徽省法制宣传的品牌,可谓年年有新意、届届出精彩。2002年开展了全省第二届法制文艺调演,2003年举办了省暨合肥市“村官”法律知识竞赛,参赛选手都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委委员。2004年,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部门联合在安徽大剧院举办《法在心中,走向明天》法制警示教育大型文艺演出,并同时举办法制主题书画和图片展,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专门发来贺信。2005年举办了“走向法治的安徽——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大型图片展”,17个市和40多家省直厅局、大型企业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参展,展出展板150块,图片2000余张,生动再现了安徽省20年法治历程,取得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送法下基层、法律进社区等服务群众、面向基层的普法活动也渐成规模,为“四五”普法工作增添了生机和活力。5年里,省直27个厅局坚持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和企业,通过举办基层干部法律培训班、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当中,受到普遍欢迎。据不完全统计,“四五”普法期间,全省各地各部门共向基层赠送法律宣传资料约800余万册。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为“四五”普法期间深化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效载体。最近,正在接受“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的肥东县石塘镇华龙村(原王铁乡火龙村),早在2004年就获得了由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的第一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当年全国有299个村摘得荣誉,安徽省包括火龙村在内共有10个村跻身“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荣誉的获得并非偶然,各地农村以“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依法治村活动。以火龙村为例,该村积极发扬民主,对涉及到本村经济、政治、文化和事关村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全部经村党支部研究,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予以实施。至“四五”普法收官,安徽省跨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行列的行政村已经增至20个。

“五五”普法:

“江淮普法行”强力推行“法律六进”延伸触角直抵现实

2006年,承接着20年普法的丰厚积淀,沐浴普法春雨20年的江淮儿女,踏上了“五五”普法的新征程。他们怀着满腔热忱,积极参与推动“法律六进”,即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探索建立了“法律六进”活动联办制度,建立了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联系点2.3万多个,不断延伸普法触角,直抵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现实需求。

这期间,江淮大地创造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安徽品牌”,“江淮普法行”活动成为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的固定载体。从2009年起,每年6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内司工委围绕一个主题,用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共同组织实施“江淮普法行”活动。分别从“普”“宣”“查”入手,以“万千百十”为载体,组织万名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举办千场法制讲座,开展百场大型法律咨询,统一抓好十项有影响的活动,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广覆盖、高密度,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达到了以普为主普治结合的整体效应。

立足于“普”,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了2.1万名普法志愿者,以各种不同方式参加“法律六进”活动,成为活跃在基层的普法生力军。2009年、2010年,安徽省分别举办1918场和1543场专题法制讲座,群众需要什么法律知识,就宣传什么法律知识。

着眼于“宣”,省委宣传部组织中央驻皖新闻单位和省直新闻单位记者,多次奔赴各地集中采访,推出了一大批法制宣传教育的先进典型和精品力作。

注重于“查”,2009年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织6个组,对全省17个市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2010年,又组织40名省人大代表,对全省17个市和省直“法律六进”联办单位进行督查、调研。

与此同时,各地紧贴群众需求,合肥市开出了“法制大篷车”,送法律服务到社区乡村;亳州市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与百家药企、千家药商、万户药农结对子;巢湖市和县为农民锻造了一把打开法律之门的“金钥匙”;郎溪县办起了“农民普法讲习会”……

郎溪县原依法治县办副主任戴萍芳是“农民普法讲习会”的发起人。五五”“ 期间,正值她的儿子面临中考、高考的关键节点,她却一心扑在了普法工作中。2007年,在她的精心策划下,全县各行政村都组建起了“农民普法讲习会”这一草根普法组织,各村党员干部、返乡大中专生、退伍军人、村民代表被吸收为讲习会成员,普法队伍建在了群众之中。五五”“ 普法期间,讲习会成员深入农户开展法制宣传35000余人次,宣传涉农法律法规20余部,散发法制宣传资料10万余份,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00余件。

通过“江淮普法行”活动,各地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得到加强。全省共建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近14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560余个,村(居)法律图书角2.3万余个,农民和农民工普法学校5000余所。推动了普法工作创新发展,这一活动将各级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普法”“宣传”和“监督”职能有机结合,使“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落实到工作层面,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日益健全。

直到今天,在一年又一年的接力中,“江淮普法行”这个具有安徽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已经在安徽扎住根,在全国叫得响。这在全国首开先河的普法创新形式,得到广泛关注和肯定。

“六五”普法:

从“刀制”到“水治”的跨越法治宣传教育“软任务”变“硬指标”

新故相推,日生不滞。2015年9月,安徽省出台全国首个以“法治”命名的地方条例——《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随着新《条例》的施行,原《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废止。由“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一字之差,区别万千。业界形象地评价为“由‘刀制’‘水治’到 的跨越”。

新《条例》的诞生,为安徽省“六五”普法刻下了鲜明的注脚。显而易见的是,从“六五”普法开始,安徽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再局限于静态的法律法规和法治成效的宣传,侧重点转移到对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上。

与之相呼应的是,在“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2011年8月4日,安徽省首度发布《法治安徽建设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这是一份集纳了众人智慧的《纲要》,据不完全统计,在《纲要》的起草过程中,征求意见近200条,吸纳有90余条。《纲要》力求体现法治安徽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基本思路,提出法治安徽建设的主要任务,涉及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司法公正、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切实保障和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等,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

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安徽省积极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召开全省推进普法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推进实施普法责任制的决议,这是全国首家从法律层面作出的专门规定。各地围绕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化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之中。亳州市首创的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在全省予以推广,有力实现了“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群众”的社会效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的充分肯定。池州市选取典型案例,按月编印《以案释法》读本,免费发放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社区。蚌埠市普法通知书用“硬指标”,推动了普法工作“软任务”落实;宿州市建立“普法驿站”,延伸了普法触角;铜陵市搭乘“互联网+”的东风, “指尖上普构建法”新模式,使群众在接受“微内容”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的熏陶。

以案释法、网上答疑等普法新形式,增强了普法的互动性,代替了传统的说教式普法,让普法更接地气。普法工作者把群众对司法案件的关注作为普法良机,让每一个热点案件都成为公共普法大课。

要实现从“刀制”向“水治”的真正转变,不仅在于解决技术层面的“普什么法”“谁来普”“怎么普”的问题,还要回答“精神怎么培育,理念如何坚定、氛围怎样营造”的转型命题。在思考和实践中,安徽省走出了一条用法治文化理念来传导、以法治文化形式来感染、靠法治文化氛围来浸润的发展新路。

从2011年开始,安徽省加强顶层设计,出台《安徽省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并在全国率先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注重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熏陶作用。建立创作供给体系,实施“千百十”工程(千幅法治漫画、百部法治故事、十部法治微视频优秀作品),创作深受群众喜爱的漫画、动漫、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产品。建立传播推广体系,实施法治元素“四入行动”,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

如今,走进六安“皋陶五礼园”,可以寻迹司法鼻祖的传奇故事;来到桐城“六尺巷”,能够感受“谦和礼让”品质的润物无声;打开《淮南子与法》动漫,倾听古今法治思想穿越时空的对话……这些都是叫好又叫座的法治文化“徽”品牌。

此外,在“六五”普法期间,安徽省还实现了普法任务由“软任务”向不可推卸的“硬指标”的重大转变。省级层面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四个纳入”(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省直机关效能考核,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政绩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核),有效构建起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七五”普法:

普法责任制打造“大合唱”格局从“大水漫灌”迈向“精准滴灌”

弹指一挥间,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普法工作不断深化,普法对象、普法主体、普法内容、普法方式、普法机制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将法律信仰变为全民信仰的初心始终未变。回顾前六个五年普法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普法工作始终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顺应人民群众不同阶段的法律需求,与民主法治建设进程同频共振。

当“七五”普法翻开新的一页,安徽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经呈现出蓬勃发展、整体跃升的良好局面,焕发着生机活力。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是“七五”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2016年以来,安徽省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完善了普法责任制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厘清了有关部门的普法责任和基本任务,形成了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普法工作由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成各部门各行业的“大合唱”。2017年,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在89家省直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省委法治办、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宣办等组成8个督查组,在全国率先对40家省直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督查。之后,印发《40家省直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报告》,要求各地各部门对标找差,切实加以整改。全省16个市也相继对市直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进行督查,有效促进了普法责任制落实。

把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已经成为几十年普法工作的传统。省“四大班子”相继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宣传活动。2018年9月13日,省委书记李锦斌主持安徽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告会,邀请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同志就学习宪法作专题辅导报告,并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各省辖市、县(市、区)设分会场。为扩大宪法学习宣传覆盖面,省司法厅、省网宣办部署开展送宪法进网络活动;亳州市开展“人手一册、每户一本、一村一讲一阵地”宪法进万家学习宣传活动;宣城市结合“法治家庭”建设,开展“与法同行”宪法进家庭活动。在全省中小学,一场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晨读宪法活动”全面铺开,晨风中国旗下,孩子们琅琅的诵读声回荡在校园上空。

一时间,从城市到乡村,从机关单位到学校课堂,从乡街社区到公园广场,从传统平台到新兴媒体,一场场丰富多彩、形式新颖的宪法学习活动处于持续热潮中,宪法精神浸润着每个人的心田。

进入“互联网+”时代,新媒体普法照样“玩转”,普法不仅有干货,还有趣生动。马鞍山市为居民精心打造了智慧普法平台“VR普法体验馆”,场馆融法治教学、法治剧播放、VR普法体验等功能于一体,利用先进科技手段,让居民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和学习毒品预防、交通安全、地震逃生等法律和科学知识。宿州市成立了“新时代共享学法读书会”,线上线下共享读书学法。线下,依托共享书柜和书店,读者通过手机扫码就可以免费借阅或者购买法律书籍。线上,通过读书社群推送学法书籍、交流学法心得,开展学法竞赛等活动,搭建市民学法用法交流的新平台。

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逐渐成为常态。安徽省推动形成以安徽普法网为龙头,以安徽普法微博、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一点号、网易号为两翼的新媒体普法矩阵。目前开通市、县普法微博131个、官方微信108个,头条号、一点号、网易号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依法治理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放眼全省,各地将农村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在农村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对农村“两委”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能力的培训,有力提升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推进新时代全民普法实现新发展,必须坚持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快建设‘智慧普法’各项任务,努力增强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实效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满意度,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法宣办主任姜明说。

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人们的法律需求更加多样化、精细化,法治宣传教育将逐步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迈进,普法理念、普法形式、普法手段都在经历着全面的“提档升级”。随着“七五”普法的不断深入,更加稳定和谐有序的法治安徽正阔步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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