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柔性执行”促和解

拂晓报 2019-09-20 11:27 大字

近日,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不懈努力,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尖锐的矛盾,顺利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9年元旦,李某与赵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二人同居至春节前夕,女方赵某回娘家一去不归。李某多次到女方娘家接其回家未果,遂诉至砀山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赵某返还李某彩礼款9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按照法定程序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赵某外出打工地址不详,案件执行难以推进。

中秋节前夕,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执行法官决定“柔性执行”。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结合具体的案例向赵某耐心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打开了被执行人赵某的心结,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日,赵某缴纳了案款。 (张俊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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