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柔性执行”促和解
近日,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不懈努力,化解了双方当事人尖锐的矛盾,顺利执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9年元旦,李某与赵某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二人同居至春节前夕,女方赵某回娘家一去不归。李某多次到女方娘家接其回家未果,遂诉至砀山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赵某返还李某彩礼款9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赵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按照法定程序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赵某外出打工地址不详,案件执行难以推进。
中秋节前夕,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赵某,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执行法官决定“柔性执行”。执行法官从情、理、法的不同角度,结合具体的案例向赵某耐心释法,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打开了被执行人赵某的心结,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日,赵某缴纳了案款。 (张俊体)
新闻推荐
对已办结涉黑涉恶案件开展逐案评查 宿州“四评四查”机制保障办案质量
宿州“四评四查”机制保障办案质量
砀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砀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