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15万被迫还款93.6万 砀山詹某等13人“套路贷”涉恶案开审

安徽法制报 2019-07-16 10:41 大字

[摘要]砀山詹某等13人“套路贷”涉恶案开审

本报讯(记者袁中锋)7月10日,由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詹某、李某某等13人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套路贷”恶势力犯罪案,一审在砀山县人民法院开庭。

经查,被告人詹某系泗县人,自2013年开始从事民间高利放贷业务。2017年,詹某在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非法成立“兄弟理财”公司,通过虚假资金走账,故意设置违约障碍等手段,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借助诉讼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取债务。2014年7月,被害人高某因购买小麦种子而资金短缺,后从被告人詹某处借款人民币15万元,约定借款期限半年,利息六分五厘。到期后,高某无力偿还,被告人詹某、樊某将利息计入本金后,要求其翻倍签订一张65.8万元的欠条,并形成50万元的虚假银行流水。2016年8月,被告人詹某以65.8万元欠条和虚假流水为证向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标的80万元。至2017年11月,被害人高某被迫偿还欠款共计93.6万元。2016年9月26日,被害人孙某从詹某处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10天,利息1角,被告人詹某实际给付孙某8万元。7月5日到期后,孙某无力还款,被迫签订一张20万元的欠条,并由另一被害人作为担保人。詹某同样将孙某起诉至泗县人民法院。经统计,以詹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实施诈骗犯罪95起、敲诈勒索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5起。检察机关认为,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在一定区域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鉴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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