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四起涉黑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安徽法制报 2019-06-14 09: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袁中锋)6月12日,记者获悉,宿州市检察机关日前就丁某清等15人涉黑案、詹某东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王某龙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某伦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依法提起公诉。

丁某清等15人涉黑案,由埇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院指控,被告人丁某清等15人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长期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时村镇及周边地区的正常社会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该案所涉罪名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拒不执行裁定罪,非法经营罪,妨害作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保险诈骗罪。

詹某东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由砀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院指控,被告人詹某东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索取“债务”,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所涉罪名有: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

王某龙等1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由灵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院指控,被告人王某龙、程某江、杨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和被告人张某刚、田某林、张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灵璧境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所涉罪名有: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串通投标罪、伪造公司印章罪。

张某伦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由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该院指控,被告人张某伦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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