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检察院重拳打击涉黑涉恶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砀山县检察院强化政治自觉,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加大专项斗争工作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突出打击重点,形成强大震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13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火力全开,精准打击。重点办理了胡某某、马某某等涉黑案,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法办理了高某某、李某某等6人涉恶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此外,还依法办理了2起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员”“服务费”等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假合同,假借贷款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套路贷”案件,严厉打击危害金融秩序。对犯罪人数多、工作量大的涉黑涉恶案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强化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及时追捕、追诉。同时,对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王军、王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得到省检察院肯定,被《检察直播间》专题报道。
坚持除恶务尽,增强办案效果。坚持把专项斗争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扩大专项斗争成果。始终紧盯案件办理,坚持“三个强化”,严格掌握法律标准,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不枉不纵,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有机统一。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开展送法进校园等系列未成年人关爱活动,督促相关单位强化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筑牢校园安全屏障。针对村干部依仗家族势力操纵“两委”选举、称霸一方等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在今年的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加强换届候选人甄选工作。
创新办案机制,凝聚打击合力。认真落实《关于在扫黑除恶办案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建议“八项工作机制”,即:案件情况通报机制、“三长”联席会议机制、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重大案件会商机制、挂牌案件跟踪督办机制、线索移送研判机制、宣传工作联动机制和交流培训工作机制。“八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增强了工作合力,有力地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提升检察办案社会影响,砀山县检察院还专题制定出台了《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就加强检民、检媒互动,提升人民群众知情度、认可度、满意度等方面作了专题部署。
注重舆论宣传,传递法治声音。坚持群众路线,努力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群众参与、成效评价、成果共享。“多维度”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和“两微一端”,及时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新动态和新成效,形成“报、台、网、微”全媒体覆盖态势。多渠道宣传发动,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月”活动,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手册,依托驻村扶贫工作组、派驻检察室,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以及送法进学校、进看守所等活动,共发放普法手册1000余份,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下一步,砀山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履职尽责,不断完善工作思路、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沟通,全方位提升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本报记者 付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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