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四项措施及时救助困难群众

拂晓报 2018-11-07 11:30 大字

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砀山县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行机制,明确协同办理流程,使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积极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办理。建立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形势分析、疑难问题协商解决等会议,加强社会救助部门间的密切配合,互联互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

统一搭建救助平台。充分依托镇(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设立“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确定专人负责受理或开展转办、转介、分办服务,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无门的盲区。

严格救助政策程序。严格依法救助,按照“应救尽救”原则,把遭遇急难情形的困难家庭和个人,不论户籍、不分城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救助对象“全覆盖”,确保民政临时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加强救助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印发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从“窗口”作用、个人权利、办理程序、社会参与等方面,多角度宣传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服务窗口的目的意义和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

目前,全县共临时救助341人次,发放资金145万余元。其中贫困户54户,发放资金20万余元。(王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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