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提醒:遭遇欠薪后要及时维权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8-06-08 11:53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逸群)连日来,多地读者拨打本报欠薪维权热线反映相关问题。记者发现,不少读者反映的欠薪发生时间往往距今较远,属于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对此,省人社厅劳动监察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农民工朋友们遭遇欠薪后,一定要及时去人社部门反映。 ”

“劳动纠纷处理也具有时效性,一般情况而言,自发生欠薪时日起不超过2年时间为有效期。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特殊情况,发生欠薪期间一直在追讨,在时限上可以相对灵活处理。

同时,农民工朋友在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问题时,需要提供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投诉的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农民工朋友还需携带相关欠薪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转账记录”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没有上述材料,也可以携带欠条或找同时打工的工友作证。

“如果没有欠薪证据也没有欠条,可以让拖欠工资的企业提供证明。 ”该工作人员介绍,安徽省出台的《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中提出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即:在调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或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投诉时,被投诉的用人单位负有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据的义务。

“希望你们能帮我讨回工资! ”近日,砀山县读者杨胜磊拨通本报热线后,语气急切地说。他反映,自2017年11月3日起在砀山县一家物流公司做驾驶员,负责砀山到郑州的货运工作。 “当时谈的工资是每月4000元包吃,结果我在送货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老板就以交通事故没处理完为由,拖欠了我32天的工资,共计4266元。 ”

广大读者可继续就欠薪问题向我们反映,上班时间可拨打 电话0551-65179124,或 编 辑 短 信 发 送 至13866153421,也可在本报微信公号后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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