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开启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新征程
2017年,宿州市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2个,市政府质量奖企业4家,安徽名牌产品11个,宿州名牌产品28个,安徽省著名商标35件,安徽工业精品3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家。在国家质检总局举办的2017年度“质量之光”公共评选活动中,宿州市被评为“质量之光——年度魅力城市”。
2017年9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砀山县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
今年3月份,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砀山县开展“全国砀山酥梨产业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
将质量精神融入城市发展血脉,宿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脚步未曾停下·····
近日,《宿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2018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创建方案》)正式下发。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并根据《宿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创建规划》),积极做好2018年创建工作。
《创建方案》指出,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导意见》和《创建规划》的要求,组织制定2018—2019年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的实施方案,要把开展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各县区创建全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和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体。既要涵盖《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又要涵盖《创建规划》和《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提出的目标任务。明晰质量工作在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中定位的同时,还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除此之外,还要保障工作经费。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都要确保2018年直接用于质量工作的经费不低于上年度财政收入的1‰,2019年不低于2‰,2020年达到3‰以上。
推动企业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
做好质量提升宣传发动工作。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下发文件、开展“四送一服”活动等各种有效方式,动员广大企业实施“质量强企”计划,让广大企业真正成为创建活动的主力军。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应分别对本行业至少50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培训,推动企业采用6S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推动本行业全面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抓好工作指导。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提升和品牌创建活动,并进行指导、提出要求、组织经验交流,对效果显著的企业进行表彰。
树立典型,开展示范,全面推广。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工作扎实的企业,建设“质量强企”示范单位,充分发挥这些企业的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行业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2018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建设5家以上“质量强企”示范企业。示范企业应制定“质量强企”行动计划、成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的“质量强企”行动领导小组,做到“四有”,即有明确的质量目标,有提升质量的具体措施,有质量管理机构,配备能够满足质量工作需要的质量管理人员,有质量奖惩措施,确保行动计划得到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
抓好质量提升基础工作
推动企业开展“对标达标”工作。高标准引领高质量。企业执行标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高低。当前,我国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要求,都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这些标准是对企业最基本的、最低的质量要求。为推动企业提高标准水平,今年在全市开展“对标达标”工作。一方面,推动企业对执行的标准,重点是实际质量指标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对照。凡达不到的,要立即整改,限期达到。另一方面,推动企业对照国内外先进标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达到或超过国内外先进标准水平的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的依据,提高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水平。
2018年,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本行业中的规上企业完成“对标达标”工作。对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推动企业制定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经营的依据。
推动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的同时,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开展绿色有机等高端产品和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商等领域服务认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竞争力。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各类企业获得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2018年,各地各部门要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社会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推行管理体系认证,在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旅游、商务、体育等领域大力开展服务认证,在骨干企业中大力推进产品认证。
抓好检测机构建设。检验检测是企业抓好质量提升的一项基础工作。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现有检测机构的基础上,加强检测能力建设,满足企业需求。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状况和需求,建立健全能够满足本地主导产业质量检测需要的检测机构,方便企业就地就近开展质量检测,为企业质量提升做好技术服务。
按照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每个县区都要建成一个省级检测中心。为完成这一目标任务,2018年,市质监局要完成“安徽省鞋类产品质检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埇桥区要完成“安徽省人造板材质检中心”建设,砀山县要完成“安徽省水果蔬菜产品质检中心”项目申报、审批和基建工作,萧县要完成“安徽省建筑材料质检中心”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灵璧县要完成“安徽省农机产品质检中心”项目申报、审批工作,泗县要完成“安徽省纺织服装质检中心”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对涉嫌犯罪的质量违法案件,及时移交侦办,建立打击质量违法行为长效协作机制。
建立并运行质量诚信体系。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建档率大于80%,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组织企业定期发布质量信用报告。市农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建立预包装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产品质量信息全程可查询,对生产企业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市质监局要加快建设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抓好四项“国”字号示范区建设
2017年,埇桥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被农业部、财政部批准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砀山县被国家标准委批准创建“国家砀山黄桃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被国家认监委批准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2018年,砀山县又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创建“全国砀山酥梨产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埇桥区和砀山县政府要按照创建规划认真抓好创建工作,按期达到创建目标,为宿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打造亮点。2018年,萧县、灵璧县要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组织申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现代农业发展树立典范。
广泛宣传 提高全社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创建活动中,要大力宣传本地本行业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创建成绩,广泛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社会氛围和良好环境,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企业家的奋斗目标,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另外,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创建活动,让创建活动家喻户晓。
抓好督查和考核
2018年,市政府、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创建活动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市政府把创建活动成效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创建活动中,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广大企业的督查和考核,推动创建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文/本报记者 刘文晴 图/本报记者 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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