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1.74亿民生工程救助金保障困难群众权益
本报讯今年以来,砀山县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切实履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脱贫攻坚热点,突出提标扩面重点,解决社保兜底难点。截至7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9项民生工程共发放资金1.74亿元,资金拨付率超过70%,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困难群众就医、就学、生活等各方面的基本权益。
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扩面衔接”精准度。该县建立健全责任制,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制,实行责任倒查、层层问责。确定“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精准分类扩面人口来源和分类施保,明确细化农村低保家庭A、B、C三类人员类型。强化信息核对机制,将新增低保和现有低保人员子女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经济核对平台,确保“科学保障、差额补助、重点救助、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建立自然增长机制,适时提高救助标准。该县严格按照省、市出台的相关文件,及时落实救助政策,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配套资金增长率不低于10%。其中,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有效衔接实现“双线合一”,调整到每人每年3800元,同比提高27%;月人均补助水平217元,同比提高43%。城市低保标准调整到月人均528元;五保供养按照星级评定标准,一星级敬老院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4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200元,二星级敬老院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供养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700元,对开展监护人委托的家庭给予每人每月60元的劳务补贴,机构内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
经统计,截至2017年7月份,砀山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54049人次,发放资金2812万元;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救助35196人次,发放资金10692万元;五保供养资金1630.86万元;医疗救助45271人次,发放资金1801万元;临时救助278人次,发放资金99.24万元;生活无着人员救助578人次,发放资金136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救助566人,发放资金27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资金310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资金263万元。
(本报记者路杨)
新闻推荐
7月27日,市环境整治办督查人员来到砀山县程庄镇王屯小学,发现门前河道内堆积大量垃圾,河水黑臭,气味难闻。图片来源:本报记者市环境整治办...
砀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砀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