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送法进村”:讲解农民感兴趣的法律知识

四川科技报 2017-05-19 04:06 大字

本报讯 “在土地流转上,一些村、组干部借引进发展项目为名,越俎代庖以‘少数服从多数\’替企业流转村民的承包地。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土地流转必须经得承包人同意,企业必须与承包地所有人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书》,并约定年限,村民小组长或村主任无权要求你流转。尤其需说明的是,流转的承包地,不能改变农业性质和用途,包括改建成水库、修公路或其它永久性建筑。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承包地所有人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并要求其复耕,并可向县区国土部门举报,中止其违法行为……”5月10日,在泸州市纳溪区天仙镇牟观村的“送法进村大宣讲”上,来自酒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当前土地流转中发生在农民身边的问题现象进行讲解,一下子就让村民听得有滋有味起来。

自5月初以来,纳溪区天仙镇司法所邀请四川酒城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到天仙镇的牟观村、黄家村、银罗村等9个村(社区)开展“送法进村”法治大宣讲。宣讲中,律师们结合自身执业实践经验和农村基层实际,分别从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村官职务犯罪、农村土地流转等5个方面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精彩宣讲,宣讲中采取举案说法、现身说法的方式,用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讲述,为全镇1000多名前来聆听讲座的村、组干部和村民代表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困扰村民李世群的一桩亲戚间的借贷纠纷,得到了律师现场解答。李世群笑着说:“我不懂法律,以往遇到很多问题也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听了律师的讲解后,心头有底了,那就是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天我听了律师宣讲我才晓得,我家的承包地是否流转决定权在我的手上,村民小组长在流转土地的社员代表大会上以‘少数服从多数\’来表决的做法都是违反了国家的土地承包法,我现在才知道。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在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的同时,对村、组干部侵害我自身利益的行为,我要拿起法律武器说‘不\’。”在聆听了关于国家土地承包法的专题讲座后,牟观村村民赵昌海说。

组织此次律师送法进村的天仙镇司法所所长刘庸告诉笔者:“以前村民遇到家庭问题、邻里纠纷、婚姻财产纠纷时,往往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的意识不强,通过请律师进村宣讲,既增长了村民的法律知识,提高了大家学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又为促进全镇社会稳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律师讲的法律知识很实在,用农民自己的语言,讲农民感兴趣的话题,通过身边的小事儿来阐明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非常受欢迎。”

据悉,在此次组织资深律师进村普法中,还接受村、组干部和群众法律咨询102人次,帮助村、居民解决法律纠纷12件。

(刘奉初 张光双 本报通讯员 周超文)

新闻推荐

培训画句号 政法委书记谈未来

1267本报记者蒋京洲兰楠/文张磊/图参训学员谈体会到今(31)日,全省党委政法委书记专题培训班圆满结束。参训的学员们即将返程。政法委书记们如何在政法工作中谋划部署、大显身手?这次培训是否帮助...

射洪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射洪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