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昏迷的伤者救命钱该找谁要?
一起普通的工伤案件,伤者却遭遇“拖、慢、难”——
□成龙 本报记者 任鸿
2月17日,医院的催费通知书又来了。“27万元!”唐虎望着病床上浑身插满管子,浅度昏迷的父亲深深地叹了口气。
2013年7月20日下午,唐虎的父亲唐家淦在遂宁市南环路附近修剪绿化带时,被一辆货车撞伤。经诊断,58岁的唐家淦属重型颅脑损伤,胸部、背腹部受伤。“父亲每月的生活费、营养费等要花近6000元,医药费又欠了几十万。”除了担心父亲的病情,唐虎每天都得为钱发愁。
这本是一件普通的因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有责任主体,也有多种救济途径,但为何事发近8个月,迟迟等不来救命钱?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找肇事司机和用人单位 拖!
“确实没办法,能借的钱都借了,我愿意坐牢抵债。”肇事司机赵国其是遂宁市射洪县农民,一家三口全靠他经营农用运输车维持生计,儿子正念大学。交通事故认定赵国其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但肇事车辆只购买了交强险,车辆价值仅1万余元,赵国其多方借钱好不容易筹到49000元,加上36662元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和交强险赔偿的1万元抢救金,共支付了95662万医疗费,就再也拿不出钱。
找司机要医疗费很困难,唐家淦的家人不得不将希望寄托在工伤保险上。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宁红农业”)一开始并不认账。2013年11月,经唐家淦家属申请,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同年12月23日,遂宁市人社局认定唐家淦为工伤。基于康宁红农业没有为唐家淦购买任何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由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事发之后,公司相关负责人唐坤华只书写了一纸证明,证明事故情况属实,便再无下文。“公司根本不理会我们,也没支付过一分钱,就这么拖着。”唐虎很无奈。
走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 慢!
用人单位不作回应,唐家淦的家人想通过法律维权,却被告知,工伤保险纠纷属劳动争议,需仲裁前置。但是,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具体的损失确定,需过了工伤认定3个月的异议期才能进行,因此目前无法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工伤案件,劳动仲裁可先行裁决支付已发生的医疗等费用。”遂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建议,唐家淦的亲属可申请先行裁决。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忧虑:“先行裁决只针对事实清楚的已发生费用,金额有限。仲裁委员会并无强制执行权,需移送人民法院执行。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若申请撤销先行裁决,当事人还需走诉讼程序。本来是救急用的先行裁决,走完所有法律程序,也得耗上几个月。”
申请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难!
为了给父亲维权,唐虎在网上查了很多法律法规和案例,最终找到“救命稻草”——《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相关部门却婉拒了唐虎的申请。“人社部门要求有法院的裁判文书证明用人单位不支付,但裁判文书只有在劳动仲裁后申请法院执行,且法院执行终结后才能拿到,不知何年何月去了。”唐虎很失望。“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要以用人单位不支付为前提,这个前提需有法律认定,否则极易造成基金的滥用或流失。”遂宁市人社局养老与工伤保险科科长钱洪博说,自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还没有启动过先行支付程序。“实践操作中有难度。”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何鉴定用人单位不支付,支付后如何追偿,目前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都未有具体规定。先行支付后难以追偿,难以通过审计,无法避免串通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等情况,都是该规定无法落地的原因。”
目前还躺在医院里的唐家淦,何时才能等到那救命的几十万元治疗费呢?本报将继续关注事情进展。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张雨文/图2月25日一早,遂宁市纪委常委卢启志像往常一样打开电脑,登录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监督平台,准备对某个关注已久的重大项目交易的网上备案、开评标过程、结果公示、履约行...
射洪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射洪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