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非法获利350多万元 妻子“管钱”“洗钱”双双获刑
丈夫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利350余万元,妻子则帮丈夫“管钱",还通过购买房屋和挂靠融资理财公司放贷“洗钱",最终双双受到法律制裁。吴某因犯洗钱罪被通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的丈夫王某(已判决)2013年从遂宁来到达州一家投资公司工作,化名为张某某,在公司担任一名业务员,到大街上发放礼品、发放宣传单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宣传,投资他们公司的果汁生产项目,投资可靠、回报高,还可以到期返还本金。
靠着高回报、高利润的噱头,在王某的宣传下,陆续有人入股投资。为了提高投资项目的可信度,还组织投资人前往公司租赁的厂区进行考察参观,使投资人深信不疑。在此期间,王某被升任为业务经理。为了提升业绩,促使业务员积极地进行宣传,他还重新制定了业务提升标准。
经过一年的时间,该公司共向480多人吸收了两千多万元资金,王某获得“提成"3546200元,其中部分存入银行卡。除了用于个人挥霍开销外,他将其中的200多万元存入了妻子吴某的账户。然而随着公司资金链的断裂,投资人无法获得利润之后,他的“发财梦"也随之破灭了。
被告人吴某明知王某工作内容及所得收入均来源于投资公司提成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供王某转移其非法所得收益。期间,吴某用其款购买了位于遂宁市的商业用房一间。吴某还与遂宁市某融资理财公司签订《放款居间服务合同》,向他人转款2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明知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仍提供资金账户,通过买卖、投资等方式,协助丈夫王某转移、转换该犯罪所得,其行为构成洗钱罪。
庭审中,控辩双方依法出示了相关证据,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围绕指控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吴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新闻推荐
省总工会调研组莅遂调研并慰问困难职工 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
(全媒体记者李佳雯)12月6日,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周键率队到遂宁市,调研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
遂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遂宁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