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好医生药业发公告:请“平安好医生”停止侵权
中新网4月27日电 近日,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公告称,“平安好医生”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其“好医生”驰名商标,构成了侵权行为,且对四川好医生集团商标专用权造成了严重损害,故要求“平安好医生”停止侵权行为。
具体申明如下:
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医生集团)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是中国医药工业企业百强、中国制药工业百强、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好医生集团秉承“做好人、制好药”的企业理念深耕医药医疗行业三十多年,在行业内享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好医生”牌系列产品先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制药品牌”、“消费者信赖产品”、“百姓安全用药品质奖”、“四川名牌”等诸多资质和荣誉。
“好医生”商标属好医生集团所有并持续使用,于1998年10月19日依法申请,2000年2月21日获得注册,其后按规定经国家商标局核准续展。2010年10月“好医生”注册商标获得国家驰名商标认定。
近年来,好医生集团核实“平安好医生”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好医生”驰名商标,并以其名进行大量宣传和在其APP上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好医生”商标专用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维护好医生集团的合法权益,好医生集团依法委托四川悦蓉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维权。
为此,特严正声明:
一、凡未经我方授权许可,任何使用“好医生”或者包含“好医生”标识的行为均涉嫌严重侵犯我方注册商标权利。
二、任何未经我方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好医生”或者包含“好医生”标识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三、针对上述侵权行为,我方将依法追究侵权单位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四川好医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悦蓉律师事务所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原题为《四川好医生药业发公告:请“平安好医生”停止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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