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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宠物狗两个主人都认 新旧主人南城争狗闹市抓扯

达州晚报 2016-03-14 18:59 大字

无辜的狗狗

昨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在达川区南城汉兴街上围了一大群人,人群中两个妇女为一只宠物狗正在争论不休,甚至还发生了抓扯,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一位身穿红衣服的冯女士自称是狗狗的旧主人,她说眼前这只黄色宠物狗叫“天天”,她养了很久,感情相当深厚。去年,狗狗走失后,冯女士一家一直在四处寻找。不久,“天天”被新主人刘女士牵着逛街时,被冯女士的丈夫看见,双方为此还到了派出所理论,民警叫两人打官司。最后,“天天”被冯女士带回家,没过几天又没见了踪影。当天上午,冯女士在汉兴街再次发现了走失已久的狗狗,当她想牵回“天天”时,遭到了刘女士的极力反对和阻拦。

面对冯女士的说法,刘女士是满腹委屈。她说,半年前她在南城“领域广场”玩耍时,看到有人以1000元的价格在出售这只黄色宠物狗。经讨价还价,她最终以700元的价格将这只狗买回家,并取名“乖乖”,一家人对“乖乖”也是宠爱有加。但令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冯女士两次在街上碰到都说狗狗是她的,这让刘女士非常气愤,于是她和冯女士发生了争吵,甚至还进行了抓扯。

在现场,记者发现,当冯女士叫“天天”时,这只黄色的宠物狗遂上前亲热,当刘女士叫“乖乖”时,狗狗也同样走到她身边。看来,狗狗跟谁都有感情啊!“哎,都是爱狗的人,一人让一步嘛!”围观的人劝解道。但狗狗究竟跟谁呢?辖区派出所的民警也很快赶到了现场,民警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

对此,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的何建律师表示,捡狗的人在没尽力寻找狗主人的情况下,把狗私自出售是违法的。如果刘女士是掏钱买的狗狗,也喂养了半年时间,冯女士在拿出是狗狗旧主人的证据后,可以适当给刘女士一些补偿款。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就只能走法律程序。

(社区记者 郑景瑞 本报记者 向也)

狗狗走失后,终于找到了。但新主人却称自己的狗是花钱买来的,不愿把狗归还给旧主人,双方为此争论不休……

路人围观

新旧主人互相抓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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