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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多积分换成600元“现金” 超过时效被书店清零

达州晚报 2016-02-04 19:02 大字

近日,达城市民石先生把3年来辛辛苦苦买书的积分兑换成“现金”。过了3天,当石先生准备拿这笔“现金”买书时却被告知,这笔钱已超过时效被系统清零了。“不可能!他们说好的使用期限是一个月。”石先生对书店的说法忿忿不平。

石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南城某学校的一名教师,3年前就一直在通川中路的文轩书店买书,并办理了一张积分卡。1月28日,石先生将自己买书攒到的1万多积分换成了600元“现金”。“当时书店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这笔现金在积分卡里一个月内有效。”石先生说,他当时想寒假这么长时间,自己肯定会把这笔钱用完。

2月1日,石先生到书店选好书结账时,却被告知600元“现金”超过了使用期限,已被书店系统清零。书店解释的“一个月内有效”是指在1月份以内,到了2月份这笔钱自然就清零了。“书店工作人员当时根本没说清楚在2月份前必须用这笔钱,我理解的‘一个月内有效\’是在2月28日前使用。”对于书店的说法,石先生表示书店在玩文字游戏欺骗消费者。事后,石先生没能就此事和书店达成一致。

“我们在1月28日肯定给石先生说清楚了的。”文轩书店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书店的规定就是这样,只要当月没消费这笔钱,系统就自动清零,他们无法更改。考虑到石先生的实际情况,书店在2月1日准备给石先生当天买的书打8.5折(书店解释说这是至尊VIP会员才能享受的待遇),但石先生不同意。“我怎么没在书店里看见积分卡的相关规定张贴在墙上呢?”面对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表示,他们有办理和使用积分卡的宣传单,至于当时有没有明确告知石先生他也不清楚。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何建律师表示,商家在对会员卡积分清零时有明确告知顾客的义务,口头告知的话因为销售商是规定者,所以书店工作人员必须拿出证据来。鉴于石先生的实际情况,建议书店和其协商解决,合情合理地对此事作出处理。(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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