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四川> 四川新闻> 正文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征集意见 二次供水设施每半年须清洗消毒一次

达州晚报 2015-11-09 19:08 大字

11月7日,记者了解到,《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于11月30日前征集公众意见。据了解,《办法》拟对四川的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以及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做了详细规定。

目前,很多居民区门前有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其中多数设备摆放于露天,无人看管,针对这种新型供水形式存在的安全隐患,《办法》特别提出,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需置于所在的区域的视频监控范围之内。

此外,根据《办法》,单位自建集中式供水管网系统将禁止与公共集中式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而二次供水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储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同时二次供水单位应当邀请业主(用户)代表作为现场监督人员,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过程进行监督。

《办法》还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如果有隐瞒、缓报、谎报饮用水污染事件,将最高处3万元的罚款。

(据四川在线)

新闻推荐

四川城区学校食堂 今年将率先实现“明厨亮灶”

1月25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今年该局将在全省重点推动“明厨亮灶”,争取年内全省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大型餐馆,其他业态餐饮服务单位三分之一基本实现“明厨亮灶”。“明厨亮灶”即指采取视频...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