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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从工资里扣 公司不承担一分钱? 律师:不合法

达州晚报 2015-10-20 13:04 大字

“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在购买社保的问题上,公司称可以从工资里扣费购买。”近日,市民杜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2382258称,劳务公司这样做符合相关规定吗?

杜先生告诉记者,他是一名厨师,2008年在达城西外一家公司的厨房工作,上岗后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多次请求,后公司找了一家劳务公司与他们签订了劳务合同,当问及购买社保等问题时,劳务公司负责人称,购买社保的费用发到工资里的,可以自己购买,也可以每月从工资里扣除,由公司统一购买。“我们不明白,公司不主动购买社保,而是把购买社保的钱直接发给我们让我们自己去买,如果不自己购买,公司从工资里扣除费用,由公司统一购买,但所有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公司不承担一分钱。这种做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吗?”杜先生对记者说。

随后,记者联系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郑传富律师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这是不合法的,该公司仍负有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为此,杜先生可依法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但是,已随工资发放给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职工返还。

(本报记者 杨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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