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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离家 前儿媳竟不走

达州晚报 2014-02-21 14:42 大字

本报讯 “儿子和前儿媳妇去年就办理了离婚,但前儿媳一直住在我们家,我可以让她离开吗?”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报热线2382258反映,她儿子和前儿媳已离婚1年多,却仍然住在她家中,给他们带来很多不便,她不知是否有权赶走前儿媳。

电话中,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家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她和丈夫出钱购买的,产权证上写的是他们夫妻俩的名字。儿子婚后没房住,两代人就住在一套房内。去年上半年,儿子和前儿媳感情破裂,经过法院判决,双方离了婚。

离婚后,前儿媳并没搬走,而是继续在家里吃住,也不给生活费。想到毕竟曾是一家人,王女士夫妇不好开口让其搬走,也没多计较。让她没想到的是,前儿媳每天在家中吃住不说,有时出去玩到三更半夜才回家,回来后叮叮当当弄得很吵,让王女士夫妇睡不安稳。更离谱的是,近段时间,前儿媳声称对离婚时财产分配方式不满,声称要将家具等东西搬走,这让王女士烦不胜烦。她想知道,既然这套房子是自己的,她是否有权赶走前儿媳?

对此,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张桦轩律师认为,如王女士讲述的情况属实,没有其他隐情,按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王女士夫妇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王女士的儿子已成年结婚,非法定事由,父母对其儿子、儿媳不具有法定监护、抚养照顾义务。其儿子和前儿媳已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王女士和其前儿媳不具备法定的亲属关系。所以,王女士和其前儿媳为在家居住的争议,如无租赁协议等约定外,从法律规定层面上讲,王女士夫妇有权决定是否将该房继续让前儿媳居住。(本报记者 杨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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