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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起 四川省免除家庭困难高中生学费 已收取的 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家长

达州晚报 2014-03-03 14:40 大字

[摘要]已收取的 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家长

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四川省将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学费。近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免除四川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政策的通知》,并随文下达2014年度省级补助资金1.37亿元。

《通知》规定,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已经收取2014年春季学期学费的,由学校在收到文件之日30个工作日内退还给学生家长。

实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政策,是四川省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按照30%贫困面计算,四川省近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高中学生将受益。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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