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志系统学习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案)》,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2003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后的首次修改。修订后的条例共26条,较原条例增加了13条。
《条例》修订后,市地方志系统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来抓,全面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12月1日《四川日报》刊载了《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案)》全文,次日市地方志办公室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讨论《条例》,并要求各县(市、区)志办积极开展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依法修志”的法制意识。王柳
新闻推荐
四川得福制衣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账号:2305362109026416176原预留印鉴唐春私章不慎遗失且此人已死亡,现已登报申明,现申请挂失,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我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四川得福制衣有限公司工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