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川省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月人均补助将分别达到185元和84元 ■门诊救助分别不低于200元和160元 ■住院救助分别不低于1300元和1100元
[摘要]■月人均补助将分别达到185元和84元 ■门诊救助分别不低于200元和160元 ■住院救助分别不低于1300元和1100元
5日,2013年四川省民政工作会议召开。省民政厅厅长黄明全表示,2013年将提高低保标准,预计全省城乡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185元和84元。
2013年,全省城乡低保将相应提高标准,低保对象累计月人均补助分别达到185元和84元,城乡困难群众门诊救助人次平均水平将分别不低于200元和160元,住院救助人次平均水平分别不低于1300元和1100元。同时,将新建、改扩建敬老院70所,新增床位5000张,集中供养率达到52%。在全省创建100个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社区,建设以县为单位的慈善爱心示范超市服务网络18个。依托儿童福利机构建立市(州)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21个,县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90个。(据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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